一 EC|b7
我们称之为生命的宇宙长流,有一个深不可测的秘密,就是它们有两性的分划。在依附于土地的植物界的存在川流中,宇宙长流就在试图彼此分开,正如花的象征告诉我们的——分成一种本身就是这种存在的东西和一种使这种存在继续下去的东西。动物是自由的,是大千世界——宇宙——中的一些小世界,而它们又作为小宇宙而彼此分离,且与大宇宙相对立。并且,当动物王国越来越明确地展开它的历史时,阳性和阴性的二元存在所代表的二元方向也越来越明确地呈现出自身。 #8jH_bi
阴性与宇宙更为接近。它深深地扎根于土地,直接地卷入自然的伟大循环的节奏。阳性更为自由,更具动物性,更加能动——就感觉和理解等等方面而言——因此也更为觉醒,更具张力。 k-vxKrjZ/
男性是活生生地去体验命运,他能领会因果律,领会既成之物的因果逻辑。反之,女性本身即是命运和时间,是生成之物的有机逻辑,并且因此之故,因果律的原则对于她来说永远都是陌生的。男人每当试图赋予命运任何实在的形式的时候,总感到那形式是阴性的,并称它为摩伊拉(Moirai)、帕耳开(Parcae)、诺恩(Norns)。可最高的神从来不是命运本身,而总是它的代表或它的主人——如同男人代表或支配着女人一样。在起初的时候,女人也是预言家,而且这不是由于她知道未来,而是由于她就是未来。祭司仅仅是解释神谕;女人则是神谕本身,时间就是通过她来表现的。 IsCJdgG
男人创造历史,女人就是历史。在此,出奇的清楚但又谜一般费解的是,我们发现,一切活生生的事变总拥有双重的意义——一方面,我们感到宇宙长流如斯,而另一方面,前后相继的个体链条又总是把我们带回到小宇宙本身之中,把它看作是那长流的接受者、容纳者和保存者。这“第二”方面的历史在特征上就是阳性的——即是政治性的、社会性的,比阴性更具自觉意识、更加自由,也更容易激动。这历史总是回溯至动物世界的深处,并在诸伟大文化的生命历程中获得最高象征的和世界历史的表现。反之,阴性是原始的、永恒的、母性的、植物性的(因为植物内部总有某种雌性的东西),是代际系列的无文化的历史,这历史永不会改变,而是始终如一地、静静地贯穿所有动物物种及人类种属的存在,贯穿所有短命的个别文化。回想起来,这历史与生命本身就是同义的。当然,它也不是没有战斗和悲剧。女子在分娩时就已经赢得了她的胜利。阿兹特克人——墨西哥文化中的罗马人——把分娩中的妇女当作一个勇敢的武士来尊敬,如果她死了,人们就用对待阵亡英雄的仪式来安葬她。女人的策略永远都是征服男人,因为通过他,她便能成为孩子的母亲,通过他,她便能成为历史、命运和未来。她的不胜娇羞之态,她的挖空心思的手腕,目标都在于她孩子的父亲。反之,男人的重心实质上就在于另一种历史,就是想要那个儿子成为他的儿子,成为他的血统和历史传统的继承人与传递者。 yo0?QRT
在此,在男人和女人身上,两种历史为权力而战。而在这场战斗中,女人是强大的,完全是我行我素,她对付男人和儿子仅仅只依据其与她自己和她命定的角色的关系。反之,在阳性的存在那里,总有某种矛盾;他就是这个男子,可除此之外还是另一种存在,一种女人既不理解也不承认的存在,她认为这存在乃是对她的最神圣的事物的劫夺和暴行。两性之间这一秘密的和基本的战争,自有两性以来,就一直在进行,且还要进行下去——不声不响地、残酷地、毫不留情地、毫无怜悯地进行下去。在这场战争中,也有政策、决斗、联盟、条约和叛变。爱和恨的种族情感——源自于世界渴念的深处和原始的定向本能——遍布于两性之间,而且,较之在男人与男人之间所发生的另一种历史中的爱和恨的种族情感,前一种种族情感可能具有更加不可思议的力量。我们既有爱情抒情诗,也有战争抒情诗;既有爱情舞蹈,也有战争舞蹈;我们有两种悲剧——《奥赛罗》(Othello)和《麦克白》(Macbeth)。但是,在政治世界中,还没有什么东西能和克吕泰墨斯特拉(Clytaemnestra)或克里姆希尔特(Kriemhild)的深仇大恨可以一比。 p^``hP:J
因此,女人蔑视那另一种历史——即男人的政治——她根本无法理解那个历史,她在那里面所看到的,只是它夺去了它的儿子。那么,对她而言,消灭无数次分娩的胜利,这难道就是一次胜利的战斗吗?男人的历史是以牺牲女人的历史为代价;当然,也有一种女性的英雄主义,它骄傲地奉献出她的儿子[凯瑟琳·斯福尔扎(Catherine Sforza)在伊莫拉(Imola)城墙上],但尽管如此,女人过去有过、现在还有、将来永远有一种秘密政治——甚至动物界的雌性也有一种秘密政治——那政治就是力图把她的男人引离他的那种历史,把他的身体和心灵编入她自己的植物性的属类相传的历史中,也就是编入她自身之中。然而,男人在其历史中所完成的一切,其实也是在家庭、妻儿、种族等等战斗口号下完成的,其真正的目的是要掩盖和维系这种生与死的历史。男人与男人的冲突,永远是为了血统和女人。女人,作为时间,根本上是因为有历史的缘故。 N6<23kYM
女人的身上是具有种族性的,甚至在她还不知道这一点的时候,她就已经感觉到了。她就是命运,她上演着命运。这出戏开始于男人为了占有她而进行的战斗——海伦(Helen)、卡门(Carmen)的悲剧、叶卡捷琳娜二世(Catherine Ⅱ)、拿破仑和那位最终使贝尔纳多特(Bernadotte)投向拿破仑的敌人阵营的黛赛利·克莱尔(Désirée Clary)的故事——而且它还不仅仅是人类的戏剧,因为这种战斗在动物世界里就已经开始了,并充满了整个动物界的历史。在女人以母亲、妻子或女统治者的身份支配各帝国的命运时——《尼雅尔萨迦》(Njal saga)中的哈尔杰德(Hallgerd)、法兰克皇后布伦希尔德(Brunhilde)、把罗马教皇的职位(Holy See)让给她所选中的男人们的玛洛齐亚(Marozia)——这戏剧便达到了它的高潮。男人在他的历史中要一直向上爬到他掌握一个国家的前途为止——然后,女人来迫使他屈膝。民族和国家可能会因此而趋于毁灭,但她在她的历史中已经获得胜利了。归根到底,这始终是一个具有种族性的女人的政治野心的目标。 |KC3^
因此,历史有两种含义,哪一种都不可亵渎。它或是宇宙的,或是政治的,它或者自身即是存在,或者是去保存存在。它有两种命运、两种战争、两种悲剧——公共的和私人的。没有什么能消除来自世界的这一二元性。这种二元性是根本的,是扎根在动物的既是宇宙中的小宇宙又是宇宙中的参与者的本质之中的。这种二元性以义务冲突的形式出现于一切意义重大的关头,这种冲突只对男人存在,而不对女人存在,并且在高级文化的过程中,它决不会被克服,而只会被加深。故而,既有公共生活,也有私人生活;既有公法,也有私法;既有公共祀拜,也有家庭祀拜。作为等级(Estate),存在对于前一种历史而言是要“合乎形式”(in form);而作为种族、族系,它在后一种历史中就是历史长流本身。这就是古日耳曼人对血统关系的“刀剑方面”和“纺锤方面”之间的区分。有方向的时间的双重意义在国家和家庭的观念中找到了其最高的表现形式。 #B)`dA0a
家族的排序是使用活的材料,房屋的形式是使用死的材料。家族生活的结构和意义发生变化时,房屋的规划也会随之变化。与古典的住宅样式相匹配的,是古典类型的父系家族。这在希腊的城市法中比在后来罗马的城市法中规定得更为明确。它整个地把等级看作是在欧几里得式的此时此地中存在的,恰如把城邦想象成现存实体的一种集合体一样。因此,血统关系对于城邦来说既非必需也不充分;它限定在家族父权的限度内,限定在“房屋”的限度内。在这里,母亲对于她亲生的子女没有父系方面那样的关系;只要当她——和她的子女们一样——从属于她活着的丈夫的家族父权时,她才成为她的孩子们的父系姐妹。另一方面,与“共通感”相匹配的是马斋式的母系家族(希伯来文是“Mishpasha”),这种家族典型地是由父母双方的血统关系扩展出来的,并具有它自己的“精神”,一种小范围的共通感,但没有特殊的首脑。帝国时期的“罗马”法逐渐从父系转到母系,意味着古典心灵的消亡和马斋心灵的出现。查士丁尼的有关改革继承法的新律第118条和第127条确认了马斋式家族观念的胜利。 b\\?aR
|
另一方面,我们看到成批的个体存在川流不息地经过,成长着和消亡着,但也在创造着历史。这些连续不断的世代的共同脉动越是纯粹、越是深刻、越是强大、越是被认为理所当然,它们就越是有血气、越是有种族性。它们就产生于无限,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心灵,这一群又一群的人,在其存在的共同的波状律动中,觉得自己像是一个整体——不是像教团、行会或学派那样由共同真理联系起来的精神共同体,而是在战斗生涯的混战中结成的血族同盟。 3^us;aOr
有些存在川流是“状态良好的”(in form)——就该短语在运动中使用时的相同意义上说的。当马腿稳当地跨过障碍物,马蹄也安稳和有节奏地踏在平地上的时候,障碍赛马者是“状态良好的”;当角力者、击剑者、球类运动员“状态良好”时,最危险的动作和活动就很轻松而且很自然地表演出来。当一个艺术时代的传统成为第二天性时,有如对位法之于巴赫那样,那这个艺术时代就是状态良好的。当一支军队就像拿破仑的军队在奥斯特里茨(Austerlitz)和毛奇(Moltke)的军队在色当(Sedan)那样的时候,这支军队就是状态良好的。实际上,在世界历史中、在战争中,以及在通过我们称之为政治的智性手段而进行的继续战争中所完成的一切;在一切成功的外交、战术和战略中所完成的一切;在国家之间、社会阶级之间与政党之间的竞争中所完成的一切,都是那些发现自己“状态良好”的活的统一体的产物。 \ca4X{x
在德文中,用以表示种族或种属教育的词是“训练”,以别于那种在整体划一的教义或信仰的基础上创造醒觉意识的共同体的“塑造”。例如,书籍就是塑造的媒介,而那在环境中被持续感觉到的律动与和谐——人们在其中感觉着和生活着,就像哥特时代早期的一个新入教者或一个见习骑士那样——便是“训练”的作用。某一给定社会的“良好形式”和礼仪,就是某一给定的存在种类的节律的感觉表现,一个人要想掌握它们,就得具有它们的节律。因此,女人由于对宇宙节奏有更强的本能且与之更为接近,就比男人更易于适应一个新环境的形式。来自下层的妇女经过几年就能完全安之若泰地在上等社会中活动——但也很快就沉沦进去。但是,男人的改变很慢,因为他们更清醒,更多自我意识。无产者决不会完全变成一个贵族,贵族也决不会完全变成一个无产者——只有在子嗣中,新环境的节律才会显现出来。 %GS)9{T&
形式越是深奥,它就越是严格,越是让人讨厌。因此,对于局外人而言,它就像是一种奴役;反之,其成员则能充分地、轻易地掌握它。莱恩亲王(Prince de Ligne)之为形式的主人而不是它的奴隶,决不亚于莫扎特(Mozart),这对每一个天生的贵族、政治家和将军都同样适用。 MOmp{@
因此,在所有高级文化中,都有一个广义上是种属、素材(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自然本身)的农民阶级,还有一个毫无疑问“合乎形式”的社会。该社会是一些阶级或等级的组合,且无疑是人工的和暂时的。但是,这些阶级和等级的历史,却是最具潜力的世界历史。只有就与它的关系而言,农民才被认为是无历史的。这六千年的全部广阔宏伟的历史,已在高级文化的生命历程中完成了自身,因为这些文化本身把它们的创造的焦点放在了具有种属和训练的等级上,因此在实现的过程中就成为有训练的和有教养的。一种文化即是心灵以可感觉的形式达成的自我表现,但是,这些形式是活生生的和发展着的。它们的母体就在个体或群体的被强化的存在中——亦即,在我刚刚称作“状态良好”的存在中。只有当这个存在被充分地形成到那种高度的适宜状态时,它才是一种可表现的文化的代表。 oci-[CI,
这种文化不仅是一件宏伟之物,而且完全不同于有机世界中的其他任何事物。正是在这一点上,人类使自己高出自然的力量,使自己成了一个造物主。尽管就种族、种属而言,人也是自然的造物——他是培育出来的。但是,作为等级,他培育自己,就如培育他周围的那些名贵动植物品种一样——这一过程,在最深刻、最终极的意义上说,也是一种“文化”。文化和阶级是两个可以互换的用语;它们一起出现,一起消失。葡萄、水果或花草的良种的培植、良种马匹的培育,即是“文化”;在完全相同的意义上,人类精英的所产生的文化,则是已经使自己获得高级“形式”的某个“存在”的表现。 >8tE`2[i*
正是因此,在每一文化中,对于某个人属不属于这个文化,都会有强烈的感觉。古典文化对蛮族的看法,阿拉伯文化对不信教者[阿姆哈阿拉兹人(Amhaarez)、照尔人(Giaour)]的看法、印度文化对首陀罗的看法——无论造成这种裂痕的根由怎么不同——在这一点上是相同的,即所用的词起初并不表示蔑视或仇视,而只是断定在存在之脉动中存在有差异,这些差异竖起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使人们不能在更深刻的层次上发生任何接触。这种本来十分清楚、毫不含糊的观念已经被印度的“第四种性”的概念弄得模糊不清了,而正如我们现在所知道的,这种种姓从来就不曾存在过。《摩奴法典》及其关于如何对待首陀罗的著名条例,是费拉世界在印度得到充分发展的结果,并且——不论在现行的甚或可以得到的法规下的实际现状是怎样——通过对其对立面采取否定的处理方式,该法典描述了婆罗门教的模糊观念,这十分像晚期古典哲学采用从事劳动的“巴恼索斯”(Banausos)的概念一样。前者使我们误把种姓看作印度所特有的一种现象,后者使我们对于古典人对待劳动的态度产生了一种根本错误的观念。 e:V,>RbC0s
在所有这些情形中,真正面对着我们的是残余之物,对于文化的精神生活及其象征主义而言,它根本算不了什么,原则上说,它都无法进入任何真正有意义的分类,有点像是在远东被忽视的“化外之民”。“基督教团体”(corpus chistianum),这一哥特式的用语在其用法中明确地暗示出犹太人的共通感不属此列。在阿拉伯文化中,信仰其他宗教的人只在犹太人、波斯人、基督徒各自的民族领域内,尤其是在伊斯兰教的民族领域内才被容忍,并被鄙视地划归他自己的行政与司法当局去管辖。在古典世界中,不仅蛮族人是“化外之民”——在一定程度上奴隶也是“化外之民”,而土著的遗民如色萨利的珀涅斯泰人(Penestae)和斯巴达的希洛人(Helots)尤其是如此,他们的主人对待他们的方式,使我们想起了诺曼人在盎格鲁萨克森人的英格兰和条顿骑士团在斯拉夫族的东方的行为。《摩奴法典》把恒河下游的“殖民”地区的有些古代民族的名称保存了下来,作为首陀罗阶级的称呼。[如摩揭陀(Magadha)这个名称就是其中之一,佛陀本人可能曾是一个首陀罗,像“恺撒”阿育王一样,他的祖父旃陀罗笈多的出身就是最为卑贱的。]其余的是一些行业的名称,这又提醒我们,在西方和别的地方,操某些职业的人也是化外之民——比如乞丐(在荷马史诗里乞丐是一个阶级)、铁匠、歌手和无业游民,在哥特早期,他们可以说全是由教会的施舍和俗主的捐助所养育的。 p-;]O~^
但是,总之,“种姓”这个词至少是人们对它的滥用不亚于使用。在埃及的古王国和中王国时期根本没有种姓,在佛陀以前的印度也没有,在汉代以前的中国也没有。只是在十分晚期的情况下,种姓才出现了,从此以后我们在一切文化中就都能看到它们。从第二十一王朝以降(公元前1199年左右),埃及时而在底比斯僧侣种姓的统治下,时而在利比亚的军人种姓的统治下;此后,种姓凝固的进程不断发展,直到希罗多德的时代——他把当时的情况看作是典型的埃及式的,其不正确与我们对于印度的情况的看法恰恰是一样的。等级和种姓之间的区别就是最早的文化和最晚的文明之间的区别。在原始等级——贵族和僧侣——兴起之时,文化也开始显露自身,而种姓则是文化的最后的费拉式国家的表现。等级是最有生气的,文化在那里进入完成的轨道,成为“生命自行显露的形式”。种姓则是文化的绝对终结,这时,发展已被不变的固定状态所替代。 *}w.xt
但是,伟大的等级是和工匠、官吏、艺术家这样的职业团体(occupation-groups)完全不同的,后者是通过技术传统及从业精神而在职业上结合在一起的。事实上,等级是有血有肉的象征,其整个的存在,作为现象、作为态度、作为思维方式,都具有象征的意义。而且,在每一文化内部,农民是纯自然和自行成长的一部分,因此是完全非人格的表现,而贵族和僧侣是高度培养与塑造的结果,因此体现了一种彻底人格化的文化,这种文化,由于其形式的高度,不仅摈弃蛮族,而且干脆把所有不具有他们的身份的人都看成是渣滓——贵族将其视作“庶民”,僧侣将其视作“俗人”。这种人格类型不过是一种素材,当费拉时代到来时,它就会僵化为一种种姓类型,且从此几个世纪经久不变。在活的文化中,种族和等级体现了非人格之物与人格之物的对立;在费拉时代,群众与种姓、苦力与婆罗门则体现了无形式之物与有形式之物的对立。活生生的形式变成了定则,虽然仍具有类型,但具有的只是僵化的类型。种姓的这种僵化了的类型是一种极端精巧、尊贵和智性的东西,它觉得自己无限地优越于一种文化中正在发展的人类——我们几乎无法想象,满清官吏或印度婆罗门是多么高傲地蔑视欧洲人的思想和行动,埃及的僧侣根本上是多么瞧不起一个来访的毕达哥拉斯或柏拉图。这种僵化的种姓类型怀着拜占廷式的高贵心灵毫无感觉地随波逐流,把它的一切问题和不解之谜全都抛之脑后。 rj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