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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才刀巴 2008-05-13 00:35

英国爵位制度

英国的爵位制度 H{yPi7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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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封建体系与爵士制度有其久远的历史背景,以往在古代只针对政治、军事上的功勋,近代则扩及到科学、文学、艺术等其他领域。 =1\ 'xz}p?  
英国的封号授予分成七级,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两大部分。而除了英国王室以外,贵族分为五等;因为中国周朝的诸侯亦分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对应翻译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与男爵;另外还有两种封号:准男爵(Baronet)与骑士(Knight),他们属於平民,而非贵族;但在中国周朝的大夫与士,仍属於贵族。 s-8>AW 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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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爵位的授予与继承 #jDO?Y Sa  
英王行使荣典权原为英王的特权之一,但在现今的宪政体制下,英王行使荣典权只有名义上的意义,荣典的授予必须依据内阁阁员的建议,每一个人都可以向英国首相办公室推荐英国国民接受荣典的授予。通常每年会公布两次名单,一次是新年(称为New Year Honours),一次是英王生日(称为Birthday Honours),在英王即位及佳节庆典时得举行特别授予。 ?d_<S0j-)  
属於平民阶级的准男爵与骑士爵位并无额外的封号,只有贵族爵位才有类似中国诸侯的封号,例如:诸葛亮的封号是武乡侯。英王可以授予任何封号,但有下列规则:通常是以议员的选区、贵族封地或是与受封者有某种关联,或是具有某种重要性的地名,做为封号的一部分,亦可以要求以姓(surname)做为封号的一部分,封号的授予会徵询当事人的意见,如:英国科学家、小说家及政治家史诺(C .P. Snow)於1957年受封为骑士,1964年受封为终生男爵,封号为Baron Snow of the City of Leicester,很明显,Snow是他的姓,Leicester是他的出生地,同时他也是毕业自University of Leicester,C. P. Snow可能因此而选择以Leicester做为他封号的一部分。 @]2cL  
爵位是否可以世袭?答案是不一定的。一般贵族的爵位可以世袭,至於是长子或是其他亲属继承,再由英王授予的封授状(patent)或敕令(writ)上会有记载。但依据1876年的上诉审判法案(Appellate Jurisdiction Act)及1958年的终身贵族法案(Life Peerage Act),两法案所授予的终身贵族(只能授以男爵爵位)不能世袭。而属於平民的准男爵爵位可以世袭;骑士爵位则不能世袭,荣耀仅限其一生,子女不能继续享有。而在1963年的贵族法案(Peerage Act)通过后,女性才得以继承爵位。 { E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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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男,公,子,侯.这是依次出现的顺序. RrRC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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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 ea B-u  
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m >'o&Hj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M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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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男爵出现于11世纪。 <.=   
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LQR9S/?Ld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i@tO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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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才刀巴 2008-05-13 00:36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 r;}kw(ukC  
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Archdu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8n1Sy7K!;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oIX]9~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n T\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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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 tAc[r)xFw  
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MS><7lk-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C6:<.`iD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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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mgh,)=2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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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oLRN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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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eI7xi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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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G *3O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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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n!~{4 u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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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按照英国传统,女王(或国王)可以根据内阁首相的提议,将某种贵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数是有限的,每年大约在20名以内。 yE. ZvvQA  
贵族爵位(peerages)分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 (S&X??jf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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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贵族爵位都是世袭的,而且只能有一个继承人。长子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贵族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达到继承年龄的直系后代来继承。自1958年以后,才允许将非继承性的“终身贵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个人。 /NNe/7'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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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称为“Grace”。直接称呼时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间接提及时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开头可尊称为“His Grace the Duck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E'jd7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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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称为“Lord”(勋爵)。直接称呼时,都可称“Your Lordship”。间接提及时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开头分别称“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于伯、子、男爵)。 sF :3|Yy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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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也可称之为“Lord”(勋爵),但不是贵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以终身称之为“Lord”(勋爵);对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称“Honorable”(尊敬的)。他们也都不是贵族。 CL5u{i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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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人(Baroness)均可称之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勋称中的地名”。 Cp7E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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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个女儿也都可称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rLGh>bw#`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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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结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称为“Lady”(夫人),即使丈夫无爵位,是个普通的“先生”,也可称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选用相应的誉称。 5K|1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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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贵族爵位以外,还有别的一些誉称,对爵士则尊称为“Sir”(爵士)。具体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为爵士头衔,Sir绝不可只用于姓前。 ^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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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称“Sir James”,但绝不能称“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称“Lady”。 [vV]lW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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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除头衔外爵士没有什么特权。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相称。

贝才刀巴 2008-05-13 00:37
英国王室头衔和尊称
头衔和尊称 陛下一尊称由国王,女王,王后及太后(前国王遗孀或女王母亲)享有。  8nodV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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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治五世在1917年11月30日颁布的英皇制诰中对“殿下”和“王子”,“公主”,“王妃”的使用作出了规范(刊登在1917年12月11日的London Gazette)。其中规定,只有君主的子女,孙子女,王储的长孙,“才可以使用该头衔,以及”殿下的尊称,头衔和尊称应放在其教名之前,或与其其他封号一起使用),而“君主的曾孙子女(除了王储之长孙)将使用公爵子女的头衔和尊称”。因此女王的侄女和王储以及约克公爵的子女享有“王子”和“公主”的头衔以及“殿下”的尊称。而作为乔治五世的孙子女,格罗斯特公爵,肯特公爵,尊敬的Ogilvy夫人亚历山德拉公主,肯特的迈克王子也享有王子公主的头衔和殿下的尊称。但他们的子女不能享有王室头衔。比如肯特的迈克王子,其子女被称为弗雷德里克温莎勋爵和加布里温莎小姐(公爵的子女的头衔),而不是弗雷德里克王子殿下,或加布里公主殿下。安妮公主,亚历山德拉公主和已故的斯诺顿伯爵夫人玛格丽特公主的子女也不享有“殿下”的尊称,因为公主的子女不能继承母亲的头衔。玛格丽特公主的儿子享有林利子爵的头衔,因为他是斯诺顿伯爵的子嗣,而他的女儿享有“小姐”的头衔。安妮公主和亚历山德拉公主的子女没有任何头衔,因为他们的父亲没有任何世袭爵位。  *Er?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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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嫁给君主的儿子和孙子的妇女,会享有殿下的尊称,并采用其丈夫最高头衔的女性对应体。皇家贵族的妻子一般被称为“**公爵夫人殿下”或“**伯爵夫人殿下”。因此肯特公爵,格罗斯特公爵,埃塞克斯伯爵的妻子分别是,“肯特公爵夫人殿下,格罗斯特公爵夫人殿下,埃塞克斯伯爵夫人殿下。戴安娜王妃离婚前,享有王储妃殿下(威尔士王妃殿下)的头衔。若这位王子没有爵位,其夫人会被称为**(丈夫的教名)王妃殿下,后面是其封地名。如前女男爵Marie-Christine von Reibnitz,跟随丈夫的封号为肯特的迈克王妃殿下,而不是肯特的Marie-Christine王妃殿下。同样,Birgitte Eva van Deurs在婚后被称为格罗斯特的理查德王妃,直到丈夫在1974年继承了父亲的公爵爵位。王子的遗孀仍然保留殿下的尊称。但根据女王1996年8月21日的英皇制诰规定,王子的前妻不得享有殿下的尊称。  5tMh/]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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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有例外情况。1937年5月28日颁布的英皇制诰中,乔治六世剥夺温莎公爵夫人使用“殿下”尊称的权利。因此辛普森夫人婚后被称为温莎公爵夫人,而不是温莎公爵夫人殿下。  s%^o*LQ|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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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主的女儿和孙女在婚后继续享有其王室头衔。娶了公主的人却不会获得其妻子的头衔的男性对应体或殿下的尊称。唯一例外的是菲利普亲王。他本是希腊和丹麦的王子。战后他放弃了他的头衔,加入英国国籍,成为海军上尉菲利普蒙巴顿。婚前一天,乔治五世在1947年11月19日的英皇制诰中加封他为爱丁堡公爵,并赐他殿下的尊称。1957年获得亲王头衔。  F3Ap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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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君主的外孙女,伊丽莎白公主和爱丁堡公爵的子女在母亲即位前,本无权享用王子公主的称号,但1948年10月22日,乔治六世颁布的英皇制诰中授予他们这一特权。  7 v~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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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塞克斯伯爵殿下和苏菲莱斯琼斯小姐结婚当日,白金汉宫宣布他们的子女不会采用殿下的尊称,而使用伯爵子女的尊称。2003年11月8日,苏菲生下一女,女王的新闻秘书宣布该女被称为路易斯温莎小姐,但并未颁布王室许可证或英皇制诰。  R^6Z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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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erages 爵位 王后一般不会被封爵。其中一个例外是1532年,亨利八世在婚前加封安妮宝林为Pembroke侯爵(不是女侯爵哦)。然而有时候王夫会被加封为公爵。玛丽一世的丈夫是西班牙国王,玛丽二世的丈夫和她联合执政,所以他们都没有得到封爵。但安妮女王的丈夫丹麦的乔治王子,婚前被加封为坎伯兰公爵。维多利亚女王的丈夫,阿伯特王子在婚前也被赐予殿下的尊称。  n/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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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57年,维多利亚女王赐给他王夫的头衔。然而,他并没获得英国的封爵。菲利普亲王在婚前一天被加封爱丁堡公爵和殿下的尊称(在女王即位前)。  . ,R4WA,  

贝才刀巴 2008-05-13 00:38
  一般来说,君主的儿子在成年或结婚时会被封爵。以前君主的幼子不能被称为王子(除了王储),因此给他们封爵以彰显其尊贵身份。从爱德华三时期,几乎每个君主的儿子在成年时都会加封为公爵。某些公爵爵位使用得比较多,如约克公爵,Albany公爵和克莱伦斯公爵。一般来说,赐给王室成员的封爵不会再赐给非王室成员。  :Eo8v$W\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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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itish prince 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 王子这一头衔由君主赐予,并可收回。持有王子头衔者一般被尊称为“殿下”或“”君主通过英皇制诰或枢密令赐予王子头衔和尊称。王子的妻子一般享有王子的头衔和尊称对应体。  gc,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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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story 历史 1714年前,对王子这一头衔以及殿下的尊称使用并无规范可循。君主的子女并不自动成为王子或公主,除了王储(威尔士亲王)这一头衔是从爱德华一世起,自动由君主长子持有。其他一些特例包括,狮心王理查的弟弟约翰王子,后来的英格兰的约翰一世。  .Q[yD<)U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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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治一世即位后,形成了君主侄子和孙子自动尊为王子,尊称殿下之习俗,而君主之曾孙尊称为殿下(HH)。这不是法律上的规定而是约定俗成的,也和乔治一世的汉诺威背景相关。同时也规范了王室成员即是那些有直接王位继承权,有王室头衔,和君主关系密切的人。  q~O>a0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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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使用持续到1864年,维多利亚女王颁布英皇制诰,正式确立这一用法。后面有颁布一些制诰,对下列人等的头衔作重新调整:  3+9 U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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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8年,当时王储的长子约克公爵乔治王子的儿子们头衔是“王子”,尊称为“殿下”(HH)。女王颁布英皇制诰允许王储长子的后代使用“殿下”(HRH)的尊称。  GA@ U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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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4年,乔治五世赐给乔治三世的曾曾孙,汉诺威的奥古斯杜王子,Brunswick公爵,“王子”的头衔以及“殿下”(HH)的尊称。  MD4\QN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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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7年,乔治五世发布公告,宣布王室改名为“温莎王室”。几个月后,又颁布英皇制诰,更改“王子”头衔和“殿下”(HRH)尊称的使用范围。英国君主之子女以及君主之孙子女(和1864年制诰内容一致)以及王储之长孙(经1898年制诰修改而来)终身享有“王子”一头衔,以及“殿下”之尊称,与其其他誉称一起,使用在其教名之前。这一制诰造成的改变就是,君主的曾孙不再享有王子公主的头衔,而使用公爵的子女享有的头衔。同时,Brunswick公爵和他的子女也被剥夺了王子的头衔。这一制诰今日仍有效,只做了一些小的修改。  Mz\yP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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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6年的逊位风波后,乔治六世颁布英皇制诰取消温莎公爵的夫人和子女享有王子和殿下等相应头衔的权利。但温莎公爵夫妇并无后嗣。  HlR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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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8年,乔治六世颁布英皇制诰,允许伊丽莎白公主的子女享有王子等相应头衔。按旧的规定,在母亲即位前,他们并无权利享有这些称号。因此,查尔斯王子在母亲登基前一直被称作爱丁堡的查尔斯王子殿下。  { +\'b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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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丽莎白二世在1956年颁布英皇制诰,敕封爱丁堡公爵为亲王,在1948年与伊丽莎白结婚前,乔治六世已经赐给他殿下的尊称。  A6i 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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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伊丽莎白女王颁布英皇制诰,剥夺王子之离异妻子享有殿下一称的权利。因此戴安娜王妃在离婚后变成了,王储妃(威尔士王妃)戴安娜。约克公爵夫人莎拉也被剥夺了殿下的尊称。  `Hd9\;N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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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s of British Princes 英国王子的尊称 ?君主之子-“x”(教名)王子殿下,如“爱德华王子殿下”  AWL[zi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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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主之孙子-“**”(父亲的封地)的“x”(教名)王子殿下,如“肯特的迈克王子殿下”  VW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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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主的曾孙-“**”(父亲的封地)的“x”(教名)王子殿下(HH),1917年后废除 ?王储一般被称作王储(威尔士亲王)殿下 ?皇族公爵,**(封地)公爵殿下。皇族公爵仍然保留王子身份。  ZMe}M!V  
#!L%J<MX  
   英国王子的妻子一般使用丈夫的头衔。如果王子有封爵,妻子便采用爵位的女性对应体,加上殿下的尊称,如埃塞克斯伯爵夫人殿下。如果没有封爵,如肯特的迈克王子那样,妻子便直接采用其头衔以及丈夫的名字,如肯特的迈克王妃殿下。  f,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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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公主/王妃”(Princess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这一头衔由君主(Sovereign)授予,一般来说,享有“公主/王妃”这一头衔的人被尊称为“殿下”(Her Royal Highness)。根据乔治五世国王1917年11月30日颁布的英皇制诰(Letters Patent)中规定,以下人等可以享有“公主/王妃”(Princess)这一头衔(title)以及“殿下”这一尊称(style)。  !h*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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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君主之女 ?英国君主之孙女 ?英国君主之儿媳和孙媳(The wives of the sons and male-line grandsons of a British Sovereign)  %b9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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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储之孙媳 特例在后文中将有注明 公主/王妃Princesses of the Blood Royal and Princesses by Marriage 按现有规定,公主这一头衔英国君主之婚生女及孙女(legitimate daughters and the male-line granddaughters)持有,她们均是有资格继承王位的人(potential successors to the throne)。她们终生享有“公主”这一头衔和“殿下”这一“尊称”。“公主”和“殿下”两词用在其教名前,而其他的誉称(title of honor)则放在教名后。从1714年到1917年,英国君主的曾孙女享有“大不列颠及爱尔兰”(Princess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公主之头衔以及“殿下”(Highness)这一尊称。1917年起,英国君主的曾孙女只享有“公爵之子女享有的头衔和尊称”。如现格罗斯特公爵之女,也即是乔治五世国王之曾孙女,被尊称为“达维娜温莎小姐(The Lady Davina Windsor)”和“罗丝温莎小姐(The Lady Rose Windsor)”。  ~Zu}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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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妃是指君主之子及孙子的合法妻子(recognized wives of the Sovereign‘s sons and male line grandsons)。一般来说,她们由于与王子的婚姻而得到“殿下”之尊称,守寡后也可保留这一尊称。但1996年8月21日,伊丽莎白二世女王颁布英皇制诰,宣布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王子”离婚后,前王妃会被剥夺“殿下”之尊称。  ;!:F#gah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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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72年王室婚姻法案通过后,有几例王子违反该法案成婚,导致其妻子被君主剥夺“殿下”这一称号的情况。如乔治三世之孙,剑桥公爵乔治王子,违例娶Sarah Louisa Fairbrother为妻,虽然英国法律中不存在“贵贱通婚”一说,但她始终没获得“剑桥公爵夫人”的头衔,也未获得“殿下”的尊称,她被称作“FitzGeorge夫人”。而这之中最为著名的案例是1937年5月27日,乔治六世颁布英皇制诰,规定温莎公爵之头衔和尊称“仅限其本人享有,其夫人及任何子裔均不得享有、继承对应头衔和尊称”。(to hold and enjoy for himself only the title style or attribute of Royal Highness so however that his wife and descendants if any shall not hold the said title style or attribute.“)  xp(m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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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所有结婚后的王室女性一样,王子的妻子在其头衔中使用其丈夫之教名。如女男爵Marie-Christine von Reibnitz,在1978年嫁给肯特的麦克王子(Prince Michael of Kent)后,被称为“肯特的麦克王妃殿下”(“Her Royal Highness Princess Michael of Kent.”)。同样,Birgitte van Deurs在嫁给格罗斯特的理查德王子后,被称为“格罗斯特的理查德王妃殿下”(Her Royal Highness Princess Richard of Gloucester)。  6z P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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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封爵者及王储的妻子的尊称略有不同。王储的妻子在婚后被称为“王储妃殿下(威尔士王妃殿下”(Her Royal Highness The Princess of Wales)。皇族公爵(或伯爵)之妻子被称为“XX公爵(伯爵)夫人殿下”。如1974年,格罗斯特的理查德王子继承了其父的公爵爵位后,其妻的尊称变成了“格罗斯特公爵夫人殿下”(Her Royal Highness The Duchess of Gloucester)。  2=Jm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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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 英国王室成员使用“王子”、“公主”和“王妃”这些头衔以及“殿下”这一尊称的历史并不算长。1714年前,除了当然继承人(heir apparent)及其妻子以外,其他王室成员是否享有这些头衔和尊称并无明确规定。1301年起,英格兰国王(及以后的大不列颠国王和联合王国国王)(kings of England(and later Great Britain and the United Kingdom))之长子一般都享有“王储(威尔士王子)和切斯特伯爵”(Prince of Wales and Earl of Chester)的头衔,他们的妻子也都被称作“王储妃(威尔士王妃)”。  n|J.)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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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公主(Princess Royal)这一头衔是1642年由Henrietta Maria王后设立的,她是查理一世的妻子,出生在法国,她的这一想法来自于法国长公主的Madame Royale的头衔。但君主的幼女和孙女是否享有“公主”这一头衔却并无规定。直到查理二世时,他的哥哥约克公爵,詹姆斯王子的两个女儿,后来都成为了女王,但她们却被称作“玛丽小姐”(The Lady Mary)和“安妮小姐”(The Lady Anne)。安妮女王在和丹麦的乔治王子的婚约中被给予“王妃”的头衔(styled princess in her marriage treaty to Prince George of Denmark),婚后被称为“丹麦的安妮王妃”。  xu`d`!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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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治一世继位后,英国君主的子女,孙子女及曾孙子女开始自动享有“大不列颠和爱尔兰王子/公主”(Prince or Princess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的头衔,其子女和孙子女享有“殿下”(Royal Highness)之头衔,曾孙子女享有“殿下”(Highness)之头衔。1864年1月30日,维多利亚女王在专利证中确认这一作法(第一个界定王子及其相应头衔的君主令(Act of the Prerogative)。  $>nkGb%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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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皇制诰,王室许可证,Implied Grants 1864年以来,英国君主颁布过多条君主令,规范“公主”和“王妃”这两个头衔的使用。  nLzX Z6J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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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5年11月5日,爱德华七世命令其嘉德纹章院长(Garter King of Arms)在公报上宣布,其外孙女,Alexandra Duff小姐和Maud Duff小姐享有“殿下”(Highness)之尊称。地位仅次于享有“殿下”(Royal Highness)尊称的英国王室成员。同日,爱德华七世宣布其女,路易丝公主(Princess Louise)为“长公主”。  *2w_oKE'+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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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治五世在1919年2月25日的王室许可证中允许维多利亚女王的孙女康诺特的帕特丽霞公主(Princess Patricia of Connaught)在与英国海军司令官,尊敬的Alexander Ramsay婚后“放弃‘殿下’之尊称及大不列颠及爱尔兰公主之头衔”,改用“Patricia Ramsay”夫人之尊称(地位高于英格兰伯爵夫人)。但这些改变并不影响其王室成员之地位以及王位继承权。  3s88#_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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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8年11月9日,乔治六世颁布英皇制诰,赐予爱丁堡公爵及伊丽莎白公主之子女“联合王国王子/公主”之头衔及“殿下”的尊称。因此,长公主出生起便享有“爱丁堡的安妮公主殿下”(Her Royal Highness Princess Anne of Edinburgh)之尊称。在颁布该英皇制诰之前,她应该被按照其公爵之女的身份被尊称为“安妮蒙巴顿小姐”(The Lady Anne Mountbatten),但即使如此,其母继位后她的尊称也会按照君主之女发生改变。  vE^h}~5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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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4年,伊丽莎白二世请求格罗斯特公爵亨利王子之遗孀,格罗斯特公爵夫人使用爱丽思王妃之尊称。虽然并未颁布英皇制诰,但她享有英国王妃之尊称。这一改变主要是为了把她和她儿媳,现任格罗斯特公爵夫人,格罗斯特公爵理查德王子的妻子分别开来。  +?4*,8Tm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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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埃塞克斯伯爵夫妇决定其女应该被尊称为“路易丝温莎小姐”(Lady Louise Windsor)而放弃“埃塞克斯的路易斯公主殿下”(HRH Princess Louise of Wessex)之称。这是他们夫妇私人的决定,并得到了女王的许可。但根据1917年11月30日的英皇制诰,路易斯小姐享有使用“公主”头衔以及“殿下”尊称的权利。  o O{|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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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主/王妃尊称 ?君主之女:××(教名)公主殿下 ?君主之孙女:××(封爵)的××(教名)公主殿下,封爵是其父封地名,如肯特的亚历山德拉公主殿下。  '&_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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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主之儿媳/孙媳:××(其丈夫之教名)王妃殿下,或“××(丈夫的封爵)公爵/伯爵夫人殿下”。  w<I5@)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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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公主一般被尊称为长公主殿下 公主出嫁时会采用丈夫之封号,如封号高于其自己的,会采用丈夫封号的对应体。如丈夫享有爵位,一般她会被尊称为××(自己的教名)公主,其后是丈夫爵位的对应体。如路易丝公主,Argyall公爵夫人,爱丽思公主,Athlone伯爵夫人历史 

圣殿骑士团 2008-05-13 09:38
看起来很复杂,不过据说爵位在欧洲能买到

prague 2008-05-13 10:45
一般来说,君主的儿子在成年或结婚时会被封爵。以前君主的幼子不能被称为王子(除了王储),因此给他们封爵以彰显其尊贵身份。从爱德华三时期,几乎每个君主的儿子在成年时都会加封为公爵。某些公爵爵位使用得比较多,如约克公爵,Albany公爵和克莱伦斯公爵。一般来说,赐给王室成员的封爵不会再赐给非王室成员。 6S+K*/w  
--------------------------冒昧补充下,格洛斯特公爵也是一直被授予王室成员。第一次赐封是爱德华三世幼子托马斯,第二次是亨利四世的儿子汉弗莱,第三次是爱德华四世的弟弟理查(后来的理查三世),第四次是英王查理一世的儿子亨利.......。总共六次赐封全是皇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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