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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心王 2008-05-26 20:28

原始人、文化民族和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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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们终于可以走近——尽管极端小心翼翼——“民族”这个概念了,终于可以去整理一下民族形式的混乱状态了,对于这种混乱状态,现今的历史研究唯一成功之处,就是使其变得比以前更加紊乱了。没有一个词比民族这个词用得更为随便、更不严密的了,但也没有一个词像民族这个词那样要经受更严格的批判。甚至十分谨慎的历史学家在费尽心机澄清他们的理论基础(达到一定的程度)之后,又回过头来去把民族、种族成分和言语共同体视作完全等同的东西。如果他们找到了一个民族的名称,便立即把它也看作是一种语言的名称。如果他们发现了一块刻有三个字的碑铭,他们就相信自己已经确定了一种种族联系。如果有少数几个“词根”是一致的,帷幕便会立刻升起,而在帷幕的背景中,是一个有着原始住处的原始民族。现代的民族主义精神只是强化了这种“按照民族进行思考”的倾向。 -pu5O 9 @  
  但是,希腊人、多利安人或斯巴达人是一种民族吗?如果罗马人是一种民族,那我们该怎样看待拉丁人呢?在公元前400年左右的意大利人口中,我们称作“埃特鲁里亚人”的那一部分属于何种单位呢?他们的“民族性”是不是像巴斯克人和色雷斯人(Thracians)的民族性一样,实际上是根据他们的语言构造决定的呢?“美洲人”、“瑞士人”、“犹太人”、“布尔人”,这些词的背后有着什么样的人种观念呢?血统、言语、信仰、国家、景观——在所有这些东西中,哪一个是民族形成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呢?一般地说,血统和语言的种种关系仅仅是经由学者确定的,一般人对它们完全没有意识。“印欧体系”纯粹只是一个科学的概念,尤其只是一个语言学概念。亚历山大大帝想把希腊人和波斯人融合在一起的企图是彻底地失败了,我们最近也已经体会到了盎格鲁-德意志的情感共同体的真正力量。但是,“民族”是人所意识到的一种联系。在日常的用法中,人们带着情感地称作自己的“民族”的东西是这样一种共同体:在他所属的众多共同体中,该共同体在精神上最接近于他。进而,他还把这个概念的用法扩展到形形色色的集体中,而实际上,这个概念是十分特定的,是源自于个人经验的。对于恺撒来说,阿维尔尼部落(Arverni)只是一个“城社”(civitas);而对于我们来说,中国人是一个“民族”。正是因此,构成一个民族的是雅典人而不是希腊人,事实上,只有少数人,比如伊索克拉底(Isocrates),认为自己首先是希腊人。也正是因此,兄弟二人中有一个人可以称自己是瑞士人,而另一个同样有权称自己是德国人。这些不是哲学的概念,而是历史的事实。一个民族是人的集合体,这集合体觉得自己是一个单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斯巴达特人(Spartiates)觉得自己是一个民族;公元前1100年的“多利安人”可能也这么觉得,但公元前400年的多利安人肯定不会这样。十字军远征军在参加克勒芒(Clermont)宣誓时真正变成了一个民族;摩门教徒(Mormons)在1839年被赶出密苏里时也是一个民族;当玛美尔提尼人(Mamertines)需要为自己取得一个避难的堡垒时也是这样。这种形成原则对雅各宾人(Jacobins)和喜克索人真的有什么不同吗?有多少民族可能就是起源于对某个首领的追随或起源于一群逃亡者呢?这种群体可以改变种族,就像奥斯曼人(Osmanli),他们曾作为蒙古人出现在小亚细亚;也可以改变语言,就像西西里的诺曼人;还可以改变名称,就像亚该亚人和达奈人(Danaoi)。只要有共同的情感,就会有这样的民族。 Cx7-I0!  
  我们必须把民族的命运和它的名称区别开来。后者常常是我们唯一还能有所了解的东西;但我们能从一个名称正当地得出有关民族的历史、家世、语言的任何结论吗,哪怕仅仅是对享有这一名称的那些人的同一性获得某个结论?在这里,历史研究者又一次应该受到责备,因为——不论他有什么样的理论——他实际上已经把名称和分享名称的人之间的关系简单地像对待今天的人名那样去处理。我们对这个领域里未被研究的可能问题的数目有没有一个概念呢?首先,命名的行动本身在早期的团体中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了一个名称,人群就可以有意识地以一种神圣的尊严感来激励自己。但在这里,宗教的名称和战争的名称可能并肩存在;而土地或传袭又可能提供别的名称;部落名称可能和一个赋予部落名称的英雄的名字可以互换,例如奥斯曼人的情形;最后,无限量的外来名称可以应用于一个群体的边远地区,而这个共同体中只有一部分人曾经听说过它们。如果仅仅是诸如此类的这些名称才能流传下来,那么,有关享有这些名称的人的结论实际上就不可避免的是错误的。法兰克人、阿勒曼尼人(Alemanni)和萨克森人的神圣的名称毋庸置疑地代替了瓦鲁斯战争时期的一大堆名称——但是,如果我们刚好不知道这一事实,那我们老早以前就会相信这里曾发生过旧部落被新入侵者驱赶或消灭这样的事情。“罗马人”和“奎里人”、“斯巴达人”和“拉塞达埃蒙人”(Lacedaemonians)、 “迦太基人”和“布匿人”,这些名称皆是两两并存的——在此,又有另一种危险,就是把一个民族看作是两个民族。“皮拉斯基人”、“亚该亚人”、“达奈人”这些名称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关系,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如果我们所具有的只是这些名称而已,那学者们早就会把每个名称看成一个不同的民族,以为各有完整的语言和种族因缘。不是有人曾尝试从“多立克”这个地域名称中得出有关多利安人迁徙行程的结论吗?一个民族是不是时常会采用一块土地的名称并且把它接受下来呢?现代的普鲁士人就是这样,现代的帕西人(Parsees)、犹太人和土耳其人也是这样,而勃艮第和诺曼底的情形则正好相反。“希腊人”这个名称约出现于公元前650年,所以不能和任何人口迁移联系起来。洛林(Lorraine)[洛泰林根(Lotharingen)]的名称就得自一个完全不重要的君主,并与一份遗产继承的决定有关,而与民族迁徙无关。巴黎在1814年把德国人叫做阿勒曼人(Allemands),在1870年叫做普鲁士人,在1914年叫做波希人(Boches)——在其他场合,这些名称可能被认为包括了三个不同的民族。在东方,西欧人被叫做法兰克人,犹太人被称为西班尼奥人(Spaniole)——这件事实很容易用历史事件来说明,但一个语言学家单单从这些词中会得出什么呢? g68p9#G  
  如果到公元3000年时学者们还利用今天的有关名称、语言遗迹的研究方法及关于原始的家和迁徙的概念去进行工作,我们真想象不出他们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例如,约在公元1300年时,条顿的武士们赶走了异教徒的“普鲁士人”,而到1870年,这些人经过漫游后又突然出现在巴黎的大门口!罗马人迫于哥特人的压力,从台伯河流域迁徙到了下多瑙河!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可能定居在波兰,在那里,他们说拉丁语吗?查理曼在威塞尔河(Weser)打败了萨克森人,后者因此迁徙到了德累斯顿的附近,他们的地方被汉诺威人(Hanoverians)占领了,按朝代名称看,汉诺威人的原始居住区当是在泰晤士河!记录下名称之历史而不是民族之历史的历史学家忘记了名称也有自己的命运。语言亦是这样,由于它的迁徙、变异、胜利和失败,有时,甚至对于与其有关的民族的存在,我们也无法得出什么结论。印欧语言研究工作尤其犯有这一基本的错误。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普法尔茨”(Pfalz)和“喀拉布里亚”(Calabria)这两个名称曾换来换去,尽管希伯来人曾经从巴勒斯坦被赶到华沙,波斯人从底格里斯河被赶到印度,可是,从埃特鲁里亚人的名称的历史及从勒谟诺斯岛(Lemnos)上的所谓“替尔西尼”(Tyrsenian)铭文中,我们能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或者,从法国人和海地黑人使用共同的语言来看,能不能说他们曾经构成过一个单一的原始民族呢?今天在布达佩斯和君士坦丁堡之间的地区,人们说两种蒙古语、一种闪米特语、两种古典语言和三种斯特夫语,这些言语共同体全都觉得它们自己本质上就是民族。如果我们在此想建立一种迁徙史,方法上的错误就会体现在某些奇怪的结论中。“多立克”是一个方言名称——这是我们所知道的,也是我们所知道的全部。毫无疑问,在这类方言中,只有少数几支方言能迅速地传播开来,但是这并不能证明那归属于它的人类族系也有过传播,甚至都不能证明这种族系的存在。 U&5* >fd=  
 

狮心王 2008-05-26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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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我们产生了现代历史思想中的一个特别的观念。如果一个历史学家遇到了某个已获得某种成就的民族,他就觉得他应当替这个民族回答一个问题:它是从哪里来的?对于一个民族来说,有一个来处,有一个原始的家,是关涉到尊严的问题。说我们发现它的地方就是它的家,这几乎是一个侮辱性的臆断。流浪是原始人类所怀抱的一种传奇性的动机,但是,把这一动机运用于严肃的研究也已经成为一种十足的狂热。中国人是否侵入了中国,或者说埃及人是否侵入了埃及,没有人研究过,问题始终是:他们是在什么时候以及从什么地方侵入的。认定闪米特人起源于斯堪的纳维亚或雅利安人起源于迦南(Canaan),比放弃原始的家这个概念肯定要省力一些。  <wH +\  
  现在,所谓所有的早期人口皆是高度流动的,这个事实是没有疑问的了。例如,利比亚人问题的秘密就在这个事实当中。利比亚人或他们的祖先说的是含米特语(Hamitic),但是,甚至从古埃及的浮雕也可以看到,他们都是金发碧眼的人,因此无疑是源出于北欧的。在小亚细亚,从公元前1300年以来至少有三个迁徙层是被确定了的,它们可能和“航海民族”在埃及的几次侵袭有关;类似的情形在墨西哥文化中也能够看到。但是,对于这类迁徙的性质,我们一无所知。无论如何,毫无疑问,迁徙这类活动是现代历史学家喜欢描绘的——被挤压在一起的人们成群结队地穿过陆地,或是自己向前推进,或是被人推进,直至最后定居在某个地方。并不是民族本身的改变,而是我们对其所形成的概念的改变,损害了我们对民族的性质的看法。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并不流浪,而对于古代民族所热衷的流浪,也必须在极其仔细地考察之后才能给其贴上这个标签,因为这个标签并不永远代表相同的事情。人们喜欢用一个不变的动机来解释这些迁徙,这就是物质的需要——这个解释是苍白无力的,只具有与提出这一解释的时代相适应的价值。通常地,饥饿会引致十分不同的努力,它当然只是迫使种族的人背井离乡的最后一种动机——尽管可以理解的是,当这些人群突然遭遇军事上的阻力时,常常就会感觉到这种动机。毫无疑问,在这种率直、强悍的人身上,从他的心灵深处涌现出来的,正是那种想在自由的空间中活动的原始的、小宇宙的渴望,这渴望即是对冒险、对闯荡的爱,是对权力和掠夺的急切心情,亦是对事业、屠杀之快乐、英雄的牺牲的一种几乎不为我们所理解的炽热的欲望。毫无疑问,内部的倾轧或对强者的报复的恐惧,也常常是迁徙的动机,但这也是一种强悍的、男子气的动机。诸如此类的动机是有传染性的——“那呆在家里的人”是一个懦夫。再者,难道十字军或科特兹和皮萨罗(Pizarro)的远征,或我们时代的“疯狂的西方”开拓者的冒险也是普通的身体上的饥饿所引起的吗?在历史上,我们发现,一小撮侵入广阔土地的人,总是被血气的召唤,被追求高级命运的渴望所驱使的。 zkQ[<  
  并且,我们还必须考虑一下被入侵者侵入的国家的状况。它的特征总是或多或少有所改变,但这些改变不仅是由于外来移民的影响,而且越来越多是由于土著居民的本性,毕竟,他们在数量上是占绝对优势的。 1yy?1&88S  
  显然,在无人区,弱者只求躲避攻击是很容易的,一般来说,他们的这个愿望是能够得到满足的。但是后来,在人口越来越稠密的情况下,侵入者就会赶走弱者,弱者要么是成功地保卫自己,要么就得取得新的土地以替代旧的土地。空间冲突已经存在了。没有一个部落的生活能在所有方面不与外界保持经常的接触,不会不怀着猜忌地随时准备诉诸武力。战争严酷的必然性教育了人们。民族,由于其他民族之故,由于反抗其他民族,精神上才会变得伟大。就这样,武器变成了对付人的,而不是对付野兽的。最后,在众多历史时期中,我们只有一种迁徙形式是值得重视的——武士成群结队地横扫住满了人的国土,那上面的居民还在过着平静而诚实的生活,他们已成为战利品的一个主要部分。在这时,由于胜利者居少数,许多全新的情形出现了。具有强悍的精神形式的民族在人数多得多但却没有精神形式的土著民的上面发展壮大,至于民族、语言和种族的进一步转变,则取决于更复杂的具体因素。自伯洛赫和德尔布律克从事具有决定性的研究以来,我们知道,所有迁徙的民族——居鲁士的波斯人、玛美尔提尼人(Mamertines)和十字军人,东哥特人和埃及铭文中的“航海民族”,都属于这种意义上的民族——比起它们所占领地区的居民来,在数量上是非常少的,只有几千个战士而已,他们只在一个方面优于本地人,那就是他们决心要成为一种命运,而不是屈从于命运。他们所占有的土地,不是可以居住的,而是已经有人居住的,因此,两个民族之间的关系变成了地位的问题,迁徙变成了出征,定居过程变成了政治过程。在此,又一次,我们面对着这样一个事实,即在一定历史的时间范围内,一小队战士的胜利及随之而来的胜利者的名称和语言的传播,很容易被认为是一种“民族的迁徙”——面对这一事实,我们有必要重复一下我们的问题,就是:事实上,在人、物和各种因素中,到底哪个是能够迁徙的。 UO/sv2CN  
  在此有一些答案——一个地区或一个集体的名称(或一个被追随者所采用的英雄的名字),由于传播的原故,在这里消灭了,在那里又被一种完全不同的居民所接受或被传给他们:因为它可以从土地传到民族,并随民族而流动,反之亦然;征服者的语言或被征服者的语言,甚或第三种语言,为了相互了解而被接纳;或一个首领的武士组织征服了整片的国土,并通过被俘虏的妇女进行繁殖;或是一群由冒险家组成的乌合之众、一个带着妇女和孩子的部落,比如公元前1200年的非利士人(Philistines),他们完全按日耳曼人的方式,坐着他们的牛车,沿腓尼基海岸旅行到埃及。在这种种情形中,我们又要问一问,我们能否从名称和语言的命运中得出关于民族和种族的命运的结论呢?只有一个可能的答案,就是坚决的否定。 bOS)vt*V  
  在公元前13世纪时不断袭击埃及的“航海民族”当中,出现了达奈人和亚该亚人的名称——但在荷马时代,此二者几乎都是神话的名称——还出现了卢加(Lukka)的名称——后来这个名称用来指吕西亚(Lycia),尽管这个国家的居民称自己叫做特拉米列人(Tramilae)——还出现了埃特鲁里亚人、撒丁人(Sards)、西西里人的名称——但这根本不能证明这些“图沙人”(Tursha)说的是后来的埃特鲁里亚语,也不能证明它们和意大利的有着相同名称的居民具有一丁点的体质上的联系,也不能使我们有资格说他们是“同一个民族”。假定勒谟诺斯铭文是埃特鲁里亚文,而埃特鲁里亚文又是印欧语言,那由此就可在语言史的领域得出许多推论来,但是,在种族史的领域,是会一无所获的。罗马是一个说埃特鲁里亚语的城市,但这个事实对罗马民族的心灵就完全没有影响吗?因为罗马人说的恰巧是一种拉丁方言,故而他们就属于印欧语系吗?人种学家承认有一个地中海的种族和一个阿尔卑斯山的种族,承认在它们的北方和南方,北日耳曼人和利比亚人在体质上有着惊人的相似;但是,语言学家知道,巴斯克人由于言语之故属于一种“前印欧语系”——伊伯利安(Iberian)——的人口。这两种见解相互排斥。迈锡尼和梯林斯的建立者是“希腊人”吗?——这和问东哥特人是不是日耳曼人是一样恰当的。我承认,我不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M6Fo.eeK3  
  在我看来,“民族”是一个心灵的单位。历史上的伟大事件,实际上不是由民族完成的;而是这些事件本身创造了民族。每一项行动,皆会改变行动者的心灵。即使在这事件之先有围绕着一个著名的名字或在一个著名的名字之名义下结成的某个群体,可在那个名字的威望背后有一个民族而不仅仅是一群人的这个事实并不是事件的条件,而是事件的结果。东哥特人和奥斯曼人之所以成为后来的样子,是由于他们在迁徙中的运气所致。并没有“美国人”从欧洲迁徙到美国;佛罗伦萨的地理学家亚美利哥·维斯普奇(Amerigo Vespucci)的名字在今日指明的不仅是一个大陆,而且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民族,该民族的特性在1775年、尤其是1861~1865年的精神动乱中宣告诞生。 q'2vE;z Kb  
  这就是“民族”这个词唯一的涵义。言语的统一和生理的家世皆不是决定性的。使民族和人口区分开,使民族从人口中提升出来,并在将来某一天使它重新在人口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的东西,永远是那作为族类之“我们”的内在生活经验。这种情感越是深刻,民族的生命力就越是强悍。民族的形式,有强悍的,也有温驯的,有昙花一现的,也有不可毁灭的。它们可以改换言语、名称、种族和土地,但只要它们的心灵尚在,它们就能汇聚并改变任何地方、任何来源的人类素材。汉尼拔时代的罗马人的称号意指着一个民族,而在图拉真时代,则仅指一种人口。 '%)R}wgV  
  当然,我们常常有十足的理由把民族和种族相提并论,但在这种场合下的“种族”,不可用今日达尔文式的意义来加以解释。确实地,我们不能接受这样一种看法,即认为一个民族被维系在一起仅仅是由于生理起源上的统一,或认为它甚至能把这种统一性维持达十代之久。我们可以不厌其烦地重复说,这种生理起源之说,除了对科学而言之外,根本就不存在——对民族意识而言,根本就不存在;没有一个民族曾对这种血统纯洁的理想产生过狂热之情。在种族中,并没有什么物质性的东西,而只有宇宙性的和方向性的东西,只有对一种命运所感受到的和谐,只有历史存在的行进的单一节奏。正是这种(全然形而上的)脉动的不协调,产生了种族仇恨,德国人与法国人之间的这种仇恨,跟德国人和犹太人之间的这种仇恨是一样的强烈;而也正是这种脉动的和谐,产生了夫妻之间的真正的爱——这和仇恨是一样的。没有种族观念的人,绝不会了解此种危险的爱。如果现在说印欧语言的人类中有一部分怀抱有某种种族理想,则由此被证明的,并不是学者所津津乐道的原型民族的存在,而是那一理想的形而上的力量和权能。非常有意义的是,这种理想从未在全体人口中体现出来,而主要地是体现在人口的武士部分,特别是在它的真正的贵族当中——也就是,在那些完全生活在事实的世界、生活在历史生成的魔力下的人们当中,在那些敢作敢为的命运的人当中——并且,恰恰是在早期时代(另一个有意义的方面),一个生来对品性和尊严感到陌生的人,不经过特殊的困难便能获准进入统治阶级;特别是对妻子的选择,乃是为了他们的“血统”,而不是为了后代。相应地,在真正的僧侣和学者的天性中,种族特征的痕迹要薄弱一些(甚至在今天也还能看出来),尽管这些人和其他人在血统关系上常常是很接近的。一个强悍的精神可以把身体锻炼成一件艺术品。罗马人就是在混杂甚至形形色色的意大利部落中形成为一个有着最稳固、最严格的内在统一性的种族的,那种统一性既非埃特鲁里亚的,亦非拉丁的,也不仅仅是“古典的”,而专门地是罗马的。没有一个地方把凝聚一个民族的力量有像共和晚期的罗马人半身塑像那样一目了然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 ! ya&o  
  我还可以举出另外一个例子——没有别的例子可以像它那样更清楚地展示出学者们有关民族、语言和种族的那种种看法所必然引起的错误——在这个例子中,有着最终的、可能是决定性的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阿拉伯文化仍没有被承认是一个有机体。这就是波斯人的例子。波斯语是一种雅利安语言,因此“波斯人”是一种“印欧民族”,因此波斯的历史和宗教属于“伊朗”语言学的范畴。 5of3&  
  首先,波斯语是和印度语处于同一等级,是从一个共同的祖先派生出来的语言呢,抑或仅仅是一种印度方言呢?在印度的古吠陀经文与大流士(Darius)的贝希斯顿(Behistun)碑铭之间,有七个世纪的语言发展是没有文字的,因而这个时期的语言发展也是十分迅速的。这个间隔之大,几乎相当于塔西佗的拉丁文和842年斯特拉斯堡誓约的法文之间的间隔。现在,特勒阿马尔奈的文字和波伽兹科易的档案告诉了我们公元前第二千年代中叶——即武士制度的吠陀时代——的许多人和神的“雅利安”名字。而提供这些名字的是巴勒斯坦和叙利亚。然而,爱德华·迈耶尔认为,它们是印度的而不是波斯的,而且现今已发现的数字的情形也是一样。并没有所谓波斯人的单位,也没有我们史学家意义上的其他任何“民族”的单位。他们都是印度的英雄,他们一直西进,以他们的贵重武器即战马和他们自己的热忱而成为在日趋衰老的巴比伦帝国的广阔世界里的一支力量。 Z6jEj9?O  
  大约公元前600年,在这个世界中出现了帕西人(Persis),他们是一些务农的野蛮人,住在一个很小的区域,但人口在政治上是统一的。希罗多德曾说,在波斯的诸部落中,只有三个属于真正的波斯民族。这些古代骑士们的语言在山区存活下去了吗?“波斯人”这个称呼真的是由一个地名转变而来的民族名吗?非常相似的米底人(Medes)就只是得自一个地名,在那里,一个上层武士阶层通过伟大的政治成就而渐觉自己是一个单位。在萨贡极其继承者的亚述文献中(约在公元前700年),随同非雅利安的地名一起发现了大量“雅利安”人名,全都是领袖人物,但提革拉-皮勒塞尔四世(Tiglath-Pileser Ⅳ)(公元前745~前727年)称他们是黑头发的民族。只是到了后来,居鲁士和大流士的“波斯民族”才由许多渊源不同,但在生活经验方面养成了一种强有力的内在统一性的人形成起来。但不足两个世纪以后,当马其顿人结束了他们的统治的时候——这种形式的波斯人是否已经不再存在了呢?(这就如同在公元900年,在意大利是否还有一个伦巴第民族呢?)当然,波斯的帝国语言的广泛传播,几千名来自波斯的成年男子在军事和行政事务的庞大系统中的分布,必定早就已经引起了波斯民族的瓦解,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个取有波斯名字的上层阶级,他们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政治单位,其中的极少数成员自称是波斯入侵者的后裔。实际上,甚至没有一个国家可以视作是波斯历史的舞台。从大流士到亚历山大这个时期的一系列事件,一部分是发生在北美索不达米亚(就是说,在一种说阿拉米语的居民中),一部分则是发生在古西尼尔(Sinear)以下、帕西以外的各处,在那里,薛西斯(Xerxes)时期的那种美丽的建筑从未出现。继起的阿开民(Achaemenid)时期的安息人(Parthians)是一个蒙古部落,它曾采用一种波斯方言,并力图在这个民族中在自己身上来体现波斯的民族情感。 ~6vz2DuB=  
  在这里,波斯宗教作为一个问题出现了,其困难决不亚于种族和语言的问题。学者们曾把宗教问题和种族与语言的问题联系在一起,好像这种联系是不言自明的,因此研究它的时候常常会指涉到印度。但是,这些陆地上的“北欧海盗”的宗教不是和吠陀有联系,而是和吠陀相等同,波伽兹科易的文本中密多罗-伐楼拿(Mitra-Varuna)、因陀罗-纳萨蒂亚(Indra-Nasatya)诸神成双出现就已经说明了这一点。而且,从在巴比伦世界中保持领头地位的这种宗教中,出现了琐罗亚斯德(Zarathustra),他出身低微,是一个宗教改革家。大家知道,他不是波斯人。他的创造(我希望能够说明)是把吠陀宗教转变成了阿拉米的世界沉思形式,其中已经有了麻葛信仰的模糊苗头。古印度信仰的神众提婆(daevas)变成了闪米特人的恶魔(demons)和阿拉伯人的精灵(jinn)。耶和华和别西卜(Beelzebub)相互间的关系就犹如这种农民宗教中阿胡拉玛兹达(Ahuramazda)同阿利曼(Ahriman)的关系,这种农民宗教主要是阿拉米人的,因而它的基础是一种伦理二元论的世界感。爱德华·迈耶尔已经正确地确定了印度世界观与伊朗世界观之间的差异,但是,由于他的错误前提,他未能认识到这一差异的根源。琐罗亚斯德是以色列众先知的一位旅伴,他们像他一样同时也改变了民族的旧的信仰(即摩西-迦南的信仰)。有意义的是,整个的末世论是波斯与犹太宗教所共有的,《阿维斯塔》经文原本是用阿拉米语写的(在安息时期),只是后来才被翻译成培利维文。 b}J%4Lx%m  
  但是,在安息时期,波斯人和犹太人当中已经出现了一种深刻的本质变化,这一变化使得不再是部落性的依附而是正统成为了民族性的标记。一个犹太人如果信仰玛兹达教义,就成了波斯人;一个波斯人如果变成了基督徒,就属于聂斯脱利派的“民族”。北美索不达米亚——阿拉伯文化的故乡——的极其稠密的人口,按民族一词完全和种族无关,且和语言也很少有关系的这种意义来说,一部分属于犹太民族,一部分属于波斯民族。甚至在基督诞生之前,“异教徒”这个词既指非波斯人,也指非犹太人。 }`"`VLh  
  这个民族是萨珊帝国的“波斯民族”,并且和这一事实相联系的是,我们发现,培利维文和希伯来文同时消失了,阿拉米文成了两个共同体共同的母语。如果我们按雅利安人和闪米特人的情况来说,那么,特勒阿马尔奈通信时代(Tell-el-Amarna Correspondence)的波斯人是雅利安人,但不是“民族”;在大流士时代,他们是一个民族,但没有种族;在萨珊时代,他们是一个信仰者共同体,但有着闪米特的源头。并没有一个从雅利安人分化出来的原型的波斯“民族”,也没有所谓波斯人的一般历史,至于那三种特殊的历史,它们仅仅是因为某些语言关系而被放在一起的,而实际上,它们甚至连一个共同的历史舞台都没有。

狮心王 2008-05-26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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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由此而为一种民族形态学奠定了基础。它的本质可直接被看到,我们还可在民族的历史川流中看到一种内在的秩序。民族既非语言单位,也非政治单位,亦非动物学上的单位,而是精神的单位。由此随即把我们引向了对一种文化之前、之中及之后的各民族之间的进一步区分。在一切时代,均可深刻地感受到一个事实,即文化民族较之他种民族在特征上更为明显。我愿称它们的祖先为原始民族。它们是一些流亡的和异质混杂的联合体,它们的形成和消散没有任何确定的定则,直到最后,在即将诞生的文化的预兆时期(例如,在前荷马时代、前基督教时代及日耳曼时代),它们的样态逐渐获得了更为明确的类型,它们把某一类人口的人类素材汇聚成一些族群,尽管在整个过程中,个人的特征并无改变或只有很小的改变。这种样态的叠合过程,从辛布里人(Cimbri)和条顿人,经过马科曼尼人(Marcomanni)和哥特人,直到法兰克人、伦巴第人和萨克森人。原始民族的例子有塞琉西(Seleucid)时代的犹太人和波斯人、“航海民族”、美尼斯(Menes)时代的埃及诺姆(Nomes)。文化之后的民族,我们可称之为费拉民族(fellah-peoples)——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后罗马时代的埃及人。 rIb+c=|F  
  在公元10世纪,浮士德式的心灵突然觉醒了,并表现为无数种形态。在这些形态当中,同建筑和装饰并行出现了一种具有显著特征的“民族”形式。从加洛林帝国的诸民族形态——萨克森人、士瓦本人(Swabians)、法兰克人、西哥特人、伦巴第人——中,突然出现了德国人、法国人、西班牙人、意大利人。迄今为止,(有意识的和审慎的,或无意识的和粗略的)历史研究把这些文化民族一律看成某种存在的东西,看作首要的东西,而把文化本身看作是次要的东西,看作是文化民族的产物。据此,历史的创造性单位只是印度人、希腊人、罗马人、日耳曼人等等。由于希腊文化是希腊人的产物,因此希腊人必定很早就已经这样存在了;因此,他们一定是外来移民。任何其他关于创造者和创造物的观念似乎都是不可想象的。 pO]gf$  
  因此,我的一个具有绝对重要性的发现就是,这里所提出的诸种事实导致的将是相反的结论。可以绝对确定的是:各伟大的文化是一些原始的或源头性的实体,是从最深层的精神基础中产生出来的;在一种文化的魔力下,民族乃是文化的产物而非文化的作者,不论是在民族的内在形式上还是民族的整体表现上,都是如此。这些控制和塑造着人类的民族形态,跟各种艺术及思维方式一样,也具有风格和风格的历史。雅典民族之为一种象征,不亚于多立克式的神庙,英国人之为一种象征,不亚于近代物理学。世上有阿波罗型的、麻葛型的、浮士德型的民族。阿拉伯文化并不是“阿拉伯人”所创造——事实正好相反;因为麻葛文化开始于基督时代,阿拉伯民族代表了那一文化最后的伟大创造,一个共同体通过伊斯兰教而结合在一起,就像此前的犹太人和波斯人的共同体也是通过他们的宗教而结合在一起一样。世界历史即是各伟大文化的历史,民族不过是一种象征性的形式和容器,这些文化的人们在里面实现他们的命运。 h8rW"8Th  
  在墨西哥文化和中国文化、印度文化和埃及文化中,每一个都各有——不论我们的科学是否认识到——一群风格相同的伟大民族,它们出现于文化的青春时期开始之时,形成国家,推动历史,并在其整个的演化进程中都带着自己的基本形式向目标前进。在最高程度上说,它们是彼此不同的——几乎不可想象有一种比雅典人与斯巴达人之间、德国人与法国人之间、秦与楚之间的更尖锐的对比——全部的军事史表明,民族仇恨是引发各种历史性的决定的最崇高的方法。但是,当一个对文化感到陌生的民族突然现身于历史领域的时候,就会在四处觉醒一种压倒一切的有关精神关系的情感,而一种野蛮人的观念——意指精神上不属于这一文化的人——也会在各地同样清晰地出现,比如在埃及定居点的民族中,在中国的战国时代,以及在古典世界中。形式的能量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它能掌握并改造邻近的民族,罗马时代的迦太基人及其半古典的风格就是明证,还有俄罗斯人,他们从凯瑟林大帝(Catherine the Great)到彼得沙皇统治的没落这个时期都是表现为一种西方风格的民族。 $KHm5*;nd  
  对于那具有其文化风格的民族,我们称之为邦族(Nations),这个词本身有别于文化之前和文化之后的民族形式。在邦族中,对作为族类的“我们”有一种强烈的感受,这感受铸就了所有重大的结合中最有意义的内在统一性;而且,在邦族的下面,还有一种理念(Idea)。这一集体的存在的川流跟命运、时间和历史,具有一种非常深刻的关联,这种关联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表现,而且它还决定着人类素材与种族、语言、土地、国家及宗教的关系。如同古代中国的民族的风格不同于古典民族的风格一样,它们的历史的风格也不相同。 lU WXXuO]  
  原始民族和费拉民族所体验到的生命只是一种动物学意义上的起伏沉浮,一种没有计划的偶发事件,没有目标,也没有在时间中有节奏的行进,在此种民族中,变数甚多,但在最后的分析中,这些变化皆缺乏意义。唯一的具有历史性的民族,便是邦族,这种民族的生存即是世界历史。这究竟是什么意思,我们可得弄个清楚明白。东哥特人曾遭受了伟大的命运的考验,因此他们在精神上是没有历史的。他们的战斗和定居并非出自必然,因此只是一种插曲而已;他们的结局也是没有意义的。公元前1500年生活在迈锡尼和梯林斯周围的还不是一个民族,而生活在米诺斯的克里特的已不再是一个民族。提比略(Tiberius)是企图把罗马民族进一步引上历史道路的最后一个统治者,他力图为了历史而复兴罗马。到马可·奥勒留时代,只有一种罗马居民需要保卫了——那只是一个事变的领域,而不再是一个历史的领域。米底民族、亚该亚民族或匈奴民族到底有多少自由的前代(pre-generations),他们的祖先和后代到底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群体中,这些都是无法确定的,是没有定则可依的。但是,一个民族的生命周期是确定的,所以它的历史走向完成的步伐和节奏也是确定的。从周朝开始到秦始皇的统治,从特洛伊传说所依据的事件到奥古斯都,从提尼泰(Thinite)时期到第十八王朝,世代的数目大致是相同的。文化的“晚”期,从梭伦到亚历山大,从路德到拿破仑,最多不过十代左右。真正的文化民族的命运及一般的世界历史的命运都是在这个期限内达到完成的。罗马人、阿拉伯人、普鲁士人都是晚出的民族。法比乌斯家族(Fabii)和朱理乌斯家族(Junii)到坎尼(Cannae)战役时已经有多少代作为罗马人起伏沉浮呢? Uqr>8|t?  
  进而,邦族是真正的建造城市的民族。它们从要塞中崛起,随着城市的建造,它们的世界意识成熟到最高限度,而随着世界城市的出现,它们便解体了。每一个具有特征的城镇形态,必定也具有邦族的特征。乡村完全是种族的东西,还不具有邦族特征;而大都市则已不再具有这特征。这一本质使民族的公共生活如此的富有特色,以至于它的最细微的表现也能使它被辨认出来,但我们并不能因此夸大——我们几乎无法想象——它的力量、它的自足和它的独步一切(loneliness)。如果两种文化的心灵之间的帷幕是无法穿透的,如果没有一个西方人能指望完全地了解印度人或中国人,那么,在充分发展的邦族之间,情形也是一样,甚至更为严重。邦族彼此之间的了解也像人与人之间的了解一样是很少的。每一方都只能按照自己所创造的对方的图象去理解对方,具有深刻穿透力的眼光的人是少之又少的。与埃及人相反,所有的古典民族必然都觉得自己是一个整体中的亲属,但它们彼此之间却从未相互了解。还有什么比雅典精神和斯巴达精神之间的对比更尖锐的呢?德国人、法国人和英国人的哲学思维方式不仅在培根(Bacon)、笛卡儿和莱布尼茨的身上表现得很清楚,而且在经院主义时代就已经是这样;甚至今天在现代物理学和化学中,科学方法、实验与假设的选择和类型、它们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在研究的过程和目的方面的相对重要性上,在每一邦族中显然是不同的。德国人和法国人的虔信,英国人和西班牙人的社会伦理,及德国人和英国人的生活习惯,是如此的格格不入,以至于,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并因此从他的共同体的公众意见来说,每个外国民族的真实的内心生活一直是一个深藏的秘密,因而也是持续的和具有深远影响的错误认识的根源。在罗马帝国,人们开始一般地彼此了解,但这完全是因为在古典城市里没有什么值得了解的东西。由于出现了相互了解,这一特定的人类就不再生活在民族中,事实上已不再是历史的了。 N(/)e  
  正是由于这些经验的深度本身,使得整个的民族不可能整齐划一地和彻底地成为一个文化民族或邦族。在原始人当中,每一个人都有同样的集体义务感,但是,一个邦族最终获得自我意识的那种觉醒始终如一地是逐步发生的——就是,它最显著地体现在这样的特殊阶级身上,这阶级有着最强悍的心灵,并以自己在经验中得来的力量来控制别人。每一个邦族在历史上都被少数人所代表。在青春时期之始,代表它的是贵族,贵族在其最初出现的时期,还是民族的美丽花朵,是民族特性——它是无意识的,但在其宇宙的脉动中可最强烈地被感受到——接受其命定的风格的容器。在公元前2700年埃及的封建时代,如同公元前1200年时的印度和中国一样,作为族类的“我们”乃是武士阶级。荷马时代的英雄就是达奈人;诺曼男爵们就是英格兰。几个世纪以后,圣西门(Saint Simon)——他确实是古法兰西的体现者——常说,“全法兰西”都汇合在国王的觐见室中;有一个时期,罗马和元老院其实就是一回事。随着城镇的出现,市民变成了民族性的容器,变成了(正如我们从智性的成长中所期望的)邦族意识的容器,这种邦族意识正是自贵族中获得的,并将一直达到最后的实现。常常有一些特殊的圈子,等级森严,以民族的名义生活、感受和行动,并知道如何去死,但这个圈子变得越来越庞大。在18世纪,西方产生了邦族的概念,要求(有时还有力地坚持)无一例外地得到每个人的拥护;但我们知道,实际上,流亡贵族们也像雅各宾党人一样,他们相信自己就是民族,就是法兰西邦族的代表。与“全体”(all)相一致的文化民族并不存在——这只有在原始民族和费拉民族中才有可能,只有在一种既无深度又无历史尊严的单纯结合体中才有可能。只要一个民族是一个邦族,并且要经历一个邦族的命运,在其中,就会有少数人以全体的名义来代表和完成它的历史。 "gJ?LojB<  
 

狮心王 2008-05-26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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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典民族,按照它们的文化那静态的欧几里得式的精神,都是些规模最小但又可以想象得到的实体单位。希腊人或爱奥尼亚人并不是民族,而是每个城市中的德谟(Demo)才构成为民族。德谟是成年男子的联合,在法律上而且在民族意义上来界定的话,其范围的上限应当是英雄,而下限应当是奴隶。杂居运动(Synoecism)是文化早期所发生的一种神秘过程,即乡村居民放弃自己的村落,集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市镇,它标志着已经具有自我意识的古典民族这般地构成自身的时刻。我们还可以从荷马时代到伟大的殖民时期找出这种形式的民族稳固地构成的方式。它恰恰符合古典文化的原始象征:每个民族都是一个实体,是可见的,可检视的,是一种σωμα(实体),是对地理空间观念的明确否定。 W"{Ggk `  
  意大利的埃特鲁里亚人同“航海民族”中具有同样名称的人在体质上或语言上是不是同一的,前荷马时代的皮拉斯基人或达奈人的单位与后来的具有多利安或希腊名字的人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关系,这些对于古典历史来说根本不重要。尽管在公元前1100年左右就有了多利安和埃特鲁里亚的原始民族(这是可能的),但是,一个多利安或埃特鲁里亚的邦族从未存在。在托斯卡尼,也像在伯罗奔尼撒一样,只有城邦(City-states),即邦族点(national points),它们在殖民时期只能增多(multiply),而不能扩大(expand)。罗马的几次埃特鲁里亚战争总是对付一个或多个城市的,波斯人和迦太基人所遭遇的民族也是这种类型的。像18世纪那样去谈论(我们现在还这样谈论)“希腊人和罗马人”是完全错误的。我们意义上的所谓希腊“民族”是一个错误的概念——希腊人自己从不知道这种观念。“希腊人”这个名称出现于公元前500年左右,它指的并不是一个民族,而是古典的文化人类的集合,是他们的各民族的总和,以区别于“蛮族的”世界。罗马人则是一个真正的都市民族,对于他们的帝国,除了以无数邦族点即城社的形式来设想以外,不能有别的,他们在法律上和在其他方面把帝国中的所有原始民族都融入了城社之中。当这种形态的民族情感熄灭时,古典历史也就走到了尽头。 xATx2*@X2  
  我们的任务——历史学家最繁重的任务之一——就是去一代一代地追溯“晚期古典”时代地中海东部各古典民族无声无息的消失,以及一种新的民族精神即麻葛精神的日益有力的输入。 yi7.9/;a  
  一个麻葛类型的民族是相同信仰者的共同体,这些信仰者族群都知道正确的救赎之路,且通过这一信仰的佥议原则在精神上彼此联系在一起。人们由于具有公民权而属于某一个古典的民族,但由于履行神圣的行动而属于某一个麻葛的民族——这一神圣的行动就是犹太人的割礼、曼达派或基督徒的特殊形式的洗礼。非信徒之于麻葛民族就像异邦人之于古典民族一样——不和他往来,不和他通婚——这种民族隔离是如此之严重,以至于在巴勒斯坦,一种犹太人的阿拉米方言和一种基督徒的阿拉米方言并肩而立。浮士德型的民族,尽管必然地同某一特定的信仰有关,但并不因此而与某一特定的忏悔有关;古典民族在对待自己与不同崇拜的关系上,并不排斥其他的类型;但是,麻葛民族既不多也不少地只包含或此或彼的麻葛教会的观念所涵盖的范围。内在地看,古典民族是和城市联系在一起的,西方民族是和景观联系在一起的,而阿拉伯民族既不知有祖国,也不知有母语。外在地看,这各个民族的特殊的世界观只通过各自在诞生时所发展出来的富有特色的书写文字而表现出来。但也正是因此,一种麻葛型的民族情感所具有的那种内在性和隐秘力量——事实上是一种魔力(magic)——使得我们这种浮士德型的人类(我们已意识到家的观念的缺乏)把它看成是一种完全不可理解的和神秘的东西。这种心照不宣的、凭自我之确信达成的结合(例如在西方民族的家庭中犹太人的那种结合),就是“罗马法”(这个古典标签的称呼,实际上是阿拉米人所创造的)中所谓的“法人”的概念,这个概念不过是麻葛型的共同体观念。后流亡时代的犹太教早在人们发现这个概念之前就已经是一种法人了。 i'Y8-})  
  先于这种演化的原始人主要地是一些部落联合体,其中有南阿拉伯的米内人,他们大约出现于公元前第一千年代的开端,他们的名称在公元前1世纪的时候就消失了;说阿拉米语的迦勒底人(Chaldeans)也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作为氏族部落出现了,并在公元前659年至539年统治了巴比伦世界;流亡前的以色列人以及居鲁士的波斯人,也是这样的部落联合体。这些部落人口对联合体这种形式的感受是如此之强烈,以至于亚历山大时代以后,在各个地方发展起来的僧侣集团就接受了那些已经解体的或是虚构的部落的名称。在犹太人和南阿拉伯的示巴人当中,他们被称作利未人(Levites);在米底人和波斯人当中,他们被称作麻葛(仿照的是一个已经消亡的印度部落的名称);而在新巴比伦宗教的信徒当中,他们又被称作迦勒底人(也是仿照一个已经解体的氏族部落的名称)。但是,在这里,如同在所有其他文化中一样,邦族的普遍同意(consensus)的能量完全主导了原始人的古老的部落安排。正如“罗马人民”(Populus Romanus)无疑包括起源大不相同的民族成分,法国人的邦族包括了撒利克法兰克人(Salian Franks)、罗马及古凯尔特的土著民一样,麻葛民族也不再把起源看作是一种区别的标志。当然,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对于马卡比时期的犹太人、甚至对于初期哈里发们的阿拉伯人来说,部落仍是不可小视的;但对于这个世界上精神已经成熟的文化民族来说,例如对于塔木德时期的犹太人来说,部落已不再有任何意义了。有信仰的人,就有民族——甚至承认其他任何区分都是一种亵渎。在早期基督教时代,阿迪亚贝纳(Adiabene)的君王和他的人民一起集体改信犹太教,事实上,他们是被并入了犹太民族。同样的情形也适用于亚美尼亚的贵族,甚至适用于高加索的部落(它们在那个时期必定已经大规模地犹太化了),并在相反的方向适用于阿拉伯的贝都因人(Beduins),一直到南部最顶端,除此之外,还适用于远及乍得湖(Lake Chad)的非洲部落。在此,对于诸如此类的种族区分,甚至可以明显地找到一种邦族的共同情感的反证。据说,甚至今天,犹太人在自己人当中一眼就能辨认出差别十分大的种族,在东欧的犹太人集居区,“部落”(《旧约》意义上的)也能清楚地辨认出来。但是,这些并不构成邦族的差别。根据冯·艾尔克特(von Erckert)的观点,西欧的犹太人类型普遍地分布在非犹太人的高加索民族当中,而根据威森堡(Weissenberg)的观点,这种犹太人类型并不出现在南阿拉伯长头型的犹太人当中,在那里,示巴人的墓刻表现出一种几乎可以称作是罗马人或日耳曼人的人种类型,这种类型是这类犹太人的祖先,他们至少在耶稣诞生时就已经由于传道者的努力而改宗了。 fk*(8@u>  
  但是,部落原始人融成波斯人、犹太人、曼达派、基督徒等等麻葛型民族的这一过程,一定十分普遍地和大规模地出现过。我已经注意到了一个具有决定性的事实,就是,在公元开始之前很长一段时间,波斯人所代表的不过是一个宗教共同体,当然,由于接受了玛兹达信仰,他们的人数就无限地增多了。巴比伦宗教在那个时候消亡了——这意味着,它的信徒一部分变成了犹太人,一部分变成了波斯人——但从中也出现了一种新的宗教,一种在精神上不同于犹太宗教和波斯宗教的宗教;这是一种占星的宗教,它具有迦勒底人的名称,它的信徒构成了一个真正说阿拉米语的民族。从这种具有迦勒底-犹太-波斯的民族性的阿拉米人口中,首先出现了巴比伦的塔木德法典、诺斯替教和摩尼教,其次在伊斯兰时期出现了苏非派(Sufism)和什叶派(Shia)。 r@G*Fx8Z  
  另外,正如从以得撒所看到的,古典世界的居民也是作为麻葛型的民族而出现的。在东方的习语中,“希腊人”意指的是所有信奉调和祀拜的、被晚期古典信仰的“佥议”原则联系在一起的人们的集合体。希腊化的城市民族不再处在这一图象之中,后者所表现的只是一个信仰者即“秘仪崇拜者”的共同体,他们在赫利俄斯(Helios)、朱庇特(Jupiter)、密特拉、至尊的上帝等等名目下崇拜一种耶和华或安拉。在整个东方,希腊性(Greekness)是一个明确的宗教概念,就此而论,这个概念是和当时的事实完全一致的。城邦的情感几乎消失了,一个麻葛民族既不需要家,也不需要具有源头的共同体。甚至塞琉西帝国的希腊主义——其在土耳其斯坦和印度河流域造成了改宗——在精神形式上也是和波斯人及后流亡时期的犹太教相关联的。后来,阿拉米人波菲利(Porphyry)——普罗提诺的学生——试图按照基督徒和波斯人的模式把这种希腊性组织为一个祀拜教会,朱理安(Julian)皇帝则把它提升到国教的尊贵地位——这不仅是一种宗教性的行动,而且是、并首要的是一种民族性的行动。当一个犹太人信奉太阳神索尔(Sol)或阿波罗的时候,他由此就成了一个希腊人。例如普罗提诺的老师并可能也是奥利金(Origen)的老师阿摩尼乌斯·萨卡斯(Ammonius Saccas)(卒于公元242年),也是“从基督徒变成希腊人”的;同样,波菲利也是天生的马勒古(Malchus),而且(像“罗马”法学家乌尔皮安一样)是提尔(Tyre)的腓尼基人。在这些例子中,我们看到,法学家和国家官吏使用的是拉丁名字,而哲学家使用的是希腊名字——从现代的和宗教的研究的语言学精神来看,把这些人看作是古典城市民族意义上的罗马人和希腊人,这在历史上看是完全合理的!但是,伟大的亚历山大里亚学派中有多少人只是麻葛意义上的希腊人呢?就出身而论,普罗提诺和丢番图(Diophantus)难道没有可能是犹太人或迦勒底人吗? 6St= r)_  
  然而,基督教徒在一开始也觉得自己像是麻葛类型的民族,并且,其他的人,如希腊人(“异教徒”)和犹太人,也是这样看待自己的。后者还十分合乎逻辑地把他们脱离犹太教看作是极大的背信,而前者则把他们的传道活动向古典城市的渗透看作是一种入侵和征服,至于基督徒的方面,则称怀有其他信仰的民族是“ταεθνη”(异教徒)。当一性论派和聂斯脱利派从正教中分离出来的时候,新的民族就产生了,新的教会也产生了。自1450年以来,聂斯脱利派一直被马·希蒙(Mar Shimun)统治着,马·希蒙既是他的民族的君王,又是它的教长,并且与苏丹相反,他拥有很早以前犹太人之王里希·加路太在波斯帝国中所拥有的完全相同的地位。如果我们想要理解基督徒后来的多次迫害,就不能忽视这种民族意识,因为它源自于一种特殊的和确定的世界感,因而具有一种自明性,一种先验的确定性。麻葛式的国家和正统的概念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哈里发政权、民族和教会形成一个紧密的单位。阿迪亚贝纳是作为民族皈依犹太教的,奥兹尔欧尼(Osrhoene)大约在200年时(真是快!)从希腊宗教转向了基督教,亚美尼亚则在公元6世纪从希腊宗教转向了一性论教派。这些事件中的每一件事都说明了一个事实,就是国家和作为一个法人的正教共同体其实是等同的。如果让基督徒住在伊斯兰国家,让聂斯脱利派住在波斯人的国家,让犹太人住在拜占廷人的国家,他们就不是也不可能作为非信徒而属于那个国家,因而他们仍要交回给他们自己的司法处理。如果由于他们的人数或他们的传道精神的缘故,而使他们成为了延续国家和信众共同体的同一性的威胁,这时,迫害就会成为全民族的责任。正是由于这个缘故,首先是“正教”(或“希腊正教”)基督徒,接着是聂斯脱利派基督徒,在波斯帝国受到迫害。戴克里先作为“哈里发”(君主兼神)也把帝国统治同异教徒的各种祀拜教会联系在一起,并诚心实意地把自己看作是这些信众的大教主(Commander),而他也未能逃脱镇压他种宗教的责任。君士坦丁改造了“真正的”教会,并在这一行动中改造了拜占廷帝国的民族性。从此以后,希腊名称慢慢地传到了基督教国家,特别是传到了得到作为信众首领的皇帝的承认并准许加入公会议的基督教国家。就这样,拜占廷的历史图象中出现了一些不确定的轮廓——290年,其在组织形态上还是古典的帝国统治,但其实体已是一个麻葛型的民族国家;到312年,民族性改变了,但名称没有变。在“希腊人”这个名称下,先是作为一个异教国家和基督徒作战,接着是作为一个基督教国家和伊斯兰作战。并且在同后者的战斗中,伊斯兰本身也是作为一个民族(阿拉伯民族),民族性越来越深刻地在这些事件上打上了自己的印记。因此,现今的希腊人是麻葛文化的一种产物,先是经由基督教教会得到发展,接着是经由这一教会的神圣的语言,最后是经由这一教会的名称而得到发展。伊斯兰是从穆罕默德的故乡得到其阿拉伯的名称的,并把这一名称作为其民族性的标记。把这些“阿拉伯人”同沙漠上的贝都因部落等同起来是错误的。那创造新民族及其热情的、富有特征的心灵的东西,乃是新信仰的共通感。它的统一性也像基督徒、犹太人或波斯人的统一性一样,不是从种族和家乡中派生出来的,因而它不会“迁徙”;相反,它的无限扩张是由于它把早期麻葛民族的绝大部分并入了自身之中。随着公元第一千年代的结束,这些民族全都变成了费拉民族的形式,自那个时候起,土耳其统治下的巴尔干人的基督教民族、印度的帕西人、西欧的犹太人,都是作为费拉而生存的。 5F kdGF  
  在西方,自鄂图大帝(936~973年)时期开始,浮士德类型的国家越来越醒目地出现,由于它们的出现,加洛林时期的原始民族很快地解体了。到公元1000年,那些“最关紧要”的人们已经到处开始感到自己是德国人、意大利人、西班牙人、法国人;而在不到六个世代以前,他们的祖先在心灵的深处还是法兰克人、伦巴第人和西哥特人。 dx%z9[8~{.  
  这种文化的民族形式,像它的哥特式建筑和它的微积分一样,也是建立在渴望无限的倾向上的,这无限既是空间意义上的,也是时间意义上的。其邦族感情首先包含有一种地理意义上的眼界,考虑到时代和它的交流手段的状况,这种眼界说得上是开阔,是其他任何文化所无与匹敌的。祖国作为一片广袤的领土,作为一个区域,它的边界是个体的眼力所不可穷尽的,可是,个体却愿意保卫它并为它而死;而就其象征性的深度和力量而言,祖国是其他文化的人所不可能理解的。麻葛式的民族并不具有这样的一个世俗的家;古典式的民族则只是把它当作一个焦点。祖国的现实性——甚至在哥特时代,它就以一种情感联合体的形式把来自阿狄格河(Adige)两岸的人们同住在立陶宛的修会城堡中的人们结合在一起——甚至在古代中国和古代埃及也是不可想象的,这种现实性与罗马和雅典的现实性形成了最尖锐的对比,因为在罗马和雅典,德谟的每个成员也经常能看到其他国家的人。 Okq,p=D6  
  更强有力的是对时间距离的感受性。在祖国观念(它是民族生存的一种后果)出现之前,这种热情引发了另一种观念——即王朝的观念——浮士德型的国家的出现就归功于这种观念。浮士德型的民族是历史的民族,是这样一种共同体:它们觉得自己不是由于地点或共通感而是由于历史而联系在一起的;这种共同命运的显著象征和容器,便是居于统治地位的“家庭”。对于埃及人和中国人来说,朝代是另一种意义的象征。在这里,它所意指的东西——作为一种意愿和一种活动——就是时间。我们的过往、我们的将来,都可以在一个世代的存在中体现出来;我们对此的感觉是十分深刻的,不是统治者的所谓无足轻重所能推翻的。有关系的不是人,而是理念,正是为了理念,千千万万的人在家系的争执中常常怀着信念斗争到死亡。在古典的人的眼中,古典历史只是一连串偶然的事件从一个时刻导向另一个时刻;在麻葛文化的成员的眼中,麻葛型的历史是一种世界计划在人类中并通过人类的逐步实现,这种世界计划是上帝所设计的,并在创世与洪水之间得到完成;但是,浮士德型的历史在我们的眼中是有意识的逻辑的一种独特的、伟大的愿望,为了实现这个愿望,国家是由它的统治者所领导和代表的。这是一种种族的特征。它不具有且不能具有理性的基础——它只是被感觉到是这样,并且由于它是被感觉到是这样,所以,日耳曼迁徙时期的伙伴信任感发展成为哥特时期的封建忠诚、巴罗克时期的高贵性以及19世纪的仅仅看起来非朝代的爱国心。我们不要错误地判断这种情感的深刻性和高贵性,因为有的是列举不尽的发伪誓的朝臣和庶民,有的是朝臣们阿谀奉承和庶民们卑躬屈膝的永恒的喜剧。所有伟大的象征都是精神的,只有在它们的最高形式中才能被理解。一个教皇的私生活对教皇政治的观念毫无关系。狮王亨利的背信就表明,在邦族形成的时期,一个真正的统治者是怎样充分地感到“他的”民族的命运就体现在他自己的身上。在历史的面前,他就代表着那命运,有时还要以自己的荣誉为代价去代表。 96WzgHPWo  
  所有的西方国家都有其王朝的源头。在罗马式甚至早期哥特式的建筑中,加洛林原始人的心灵还动如脱兔。世上并无所谓法国或德国的哥特式,而只有萨利安的(Salian)、莱茵的(Rhenish)和士瓦本的哥特式,正如世上只有西哥特的(北西班牙、南法兰西)、伦巴第的和萨克森的罗马式一样。但是不久,在这种心灵上面,出现了由那具有种族特征的人类所组成的少数人,他们感到自己作为一个邦族的成员赋有伟大的历史使命。由于这少数人的出现,就产生了十字军,在这些十字军中,真正地出现了法国的和德国的武士。浮士德式的民族的一个标志是,他们意识到了他们的历史的方向。但是,这种方向是附着在世代相传上的,并因此种族理想的性质完完全全地是谱系的(genealogical)——甚至达尔文主义及其家世和遗传学说也是对哥特人宗系的一种讽刺——同时,作为历史之世界,当每个人都生活在这种世界的层面时,不仅包括统治者或其他人的个人的家系,而且也包括作为全部历史事件的基本形式的民族的族系。要有非常准确的观察力才能领会,这种浮士德式的谱系原则及其著名的门当户对和血统纯粹的历史观念,对于埃及人和中国人都是极其陌生的——由于他们的历史倾向的原因——正如它对于罗马贵族和拜占廷帝国也是陌生的一样。另一方面,如果没有这一原则,我们的农民或城市里的贵族就是不可想象的。我在上面已经剖析过的科学的民族概念,主要地源自于哥特时期的谱系意义。所谓民族都有它们的族系的看法,使得意大利人为自己是罗马的后裔而感到自豪,使得德国人一想到自己的条顿祖先就感到骄傲,这和古典人的信念是完全不同的,那一信念使他们相信自己是英雄和神的无时间性的后裔。最后,1789年以后,当母语的概念开始与王朝原则相匹配时,有关一种原始的印欧民族的一度纯科学的幻想就变成了一种被人深深地感到的“雅利安种族”的谱系,在这一过程中,“种族”一词几乎就成了命运的一个代称。 NcA `E_3  
  但是,西方的“诸种族”并不是伟大邦族的创造者,而是它们的结果。在加洛林时代,还根本不存在什么种族。正是武士的阶级理想,以不同的方式对德国、英国、法国和西班牙创造性地发挥着作用,使那在各个国家内部被作为种族加以感受和经验的东西铭刻在了一个广大的地区中。正如我前面刚刚说过的,门当户对和血统纯粹的观念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这个观念是历史的,是古典世界所感到陌生的。正因为统治家族的血统是和整个国家的命运与存在凝成一体的,因此,巴罗克的国家体系具有谱系结构,而其大多数的重大危机都采取的是朝代更迭的战争形式。甚至使世界的政治组织安定了一个世纪的拿破仑的灾难性的毁灭,也是由于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个冒险家胆敢用自己的血统去驱逐旧朝代的血统,而他对一种象征的攻击使得对他的抵抗变成了一种神圣的历史责任。因为所有这些民族都是朝代命运的结果。世上之所以有一个葡萄牙民族,西班牙的美洲之所以有一个葡萄牙的巴西,皆是1095年勃艮第的亨利伯爵(Count Henry)的婚姻的结果。世上之所以有瑞士人和荷兰人,是反抗哈布斯堡家族的结果。洛林之所以是一个地方的名称而不是一个民族的名称,是洛泰尔二世(Lothar Ⅱ)绝嗣的后果。 '9\cIni0  
  把查理曼时代的松散的原始人凝成德意志国家的是恺撒式的观念。德意志和帝国是不可分离的两个观念。霍亨斯陶芬王朝的衰落意味着一个伟大的王朝被一伙小而又小的王朝所取代了;哥特类型的德意志国家甚至在巴罗克时代开始之前——就是说,当国家观念在领头的城市,如巴黎、马德里、伦敦和维也纳,被提升到更高的理智层次的时候——就已经内在地分裂了。所以,常规的历史说,是三十年战争毁灭了繁荣昌盛的德意志。其实不是这样的;三十年战争能够以这种不幸的形式出现,这本身就足可以证实和表明一种早已成定局的衰落——它是霍亨斯陶芬家族没落的最后结果。几乎不可能再有更具说服力的证据可以证明浮士德式的国家是朝代的单位。但因此,又一次,萨利安王朝和霍亨斯陶芬家族也从罗马人、伦巴第人和诺曼人当中创造了——至少是在观念上——一个意大利国家。只有帝国才有可能使他们向罗马时代伸手求救。尽管外来的势力引起了城里人的敌意,分裂了两个重要的等级,使贵族倒向了皇帝,使僧侣倒向了教皇;尽管在教皇党(Guelph)和保皇党(Ghibelline)之间的这类冲突中,贵族很快就失去了它的重要性,教廷通过反王朝的城市而取得了政治上的最高权利;尽管最后只剩下一帮掠夺成性的国家——它们的“文艺复兴”式的政治与哥特式的帝国那高瞻远瞩的世界政策是相对立的,就像米兰从前反对红胡子腓特烈的意志一样——然而,一个统一的意大利(Una Italia)的理想、一个但丁曾为其牺牲他平静的生活的理想,正是伟大的德意志皇帝们的一种纯粹的王朝的创造物。文艺复兴的历史眼界是城市贵族的眼界,它把这个国家从自我实现的道路引到了想象所能及的远处。在整个巴罗克和罗可可时期,土地被降低到一种仅仅作为外来家族的权力政治的抵押品的境地。直到1800年以后,浪漫主义才兴起了,并以一种使它成为一种政治力量的强度重新唤醒了哥特式的情感。 OG$n C  
  法国民族是由它的国王们从法兰克人和西哥特人当中铸造出来的。1214年,在布汶战役(Bouvines)中,它终于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一个整体。更重要的是哈布斯堡家族的创造,它从既不是由言语、也不是由民族情感或传统而连结在一起的一种人口当中,产生了一个奥地利国家,而这个国家的民族性在保卫玛利亚·特雷莎(Maria Theresa)和抗击拿破仑这两件事上有最好的证明——这是它最初的也是最后的考验。巴罗克时代的政治史主要是波旁家族和哈布斯堡家族的历史。崛起的韦廷(Wettin)家族取代韦尔夫(Welf)家族便是为什么“萨克森”在800年的时候在威悉尔(Weser)河流域而现今却在易北河(Elbe)流域的原因。朝代的一系列事件,最后还有拿破仑的干涉,使巴伐利亚的一半分享了奥地利的历史,使巴伐利亚国家由法兰克尼亚(Franconia)和士瓦本的大部分所组成。 ?(ORk|)kU  
  西方最晚的国家是普鲁士,和罗马是古典城邦情感的最后创造物、阿拉伯是一种宗教共通感的最后产物一样,普鲁士是霍亨索伦王室(Hohenzollerns)的一种创造物。在费尔贝林战役(Fehbellin)中,这个年轻的国家获得了人们的承认;在罗斯巴哈战役(Rossbach)中,它为德国赢得了胜利。正是歌德用他对于历史转折点的准确眼光把那时新发表的《明娜·封·巴尔赫姆》(Minna von Barnhelm)描述为具有特殊的民族内涵的第一部德国诗歌。它是又一个例子,一个具有深刻意义的例子,说明了西方各国是如何按朝代来界定自己的,说明了德国是如何由此而一举重新发现自己的诗歌语言的。霍亨斯陶芬统治瓦解时,德国的哥特式文学也瓦解了。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整个西方文学的黄金时代——里,在各个地方出现的东西再也不配称为哥特式的。但是,由于腓特烈大帝的胜利,一种新的诗词出现了。“从莱辛到黑贝尔(Hebbel)”,和从“罗斯巴哈到色当”是一样的意思。那种有意识地先是依靠法文,然后依靠莎士比亚(Shakespeare)和民歌,最后(在浪漫主义中)依靠武士时代的诗歌去恢复那一失去的联系的企图,至少产生了一种艺术史的独特现象,这种艺术史,虽则从没有真正地达到自己的目的,但大部分都闪现了天才的光芒。 }M4dze  
  到18世纪末,这种非凡的转变终于得以完成,邦族意识力图在这一转变中把自己从朝代原则中解放出来。尤其明显的是,这种情形在英格兰早就发生了;在这一联系中,大部分的读者都会想到“大宪章”(Magna Charta)(1215年),但有些人一定会看到,在相反的方面,对国家的承认本身就包含着对它的代表的承认,这一承认赋予了王朝情感一种具有新鲜力量的深刻性和完美性,而这正是大陆的各民族还几乎全然陌生的。如果说现代英国人是(但并没有这样表现出来)世界上最保守的人类,如果结果是英国人的政治管理乃通过国家脉动的无言的和谐而不是通过直率的讨论来解决自己的问题,且因此直到现在它仍是最成功的管理,那么,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王朝情感早早地摆脱了它在君主权力中的表现。 .W]k 8N E  
  反之,法国大革命在这方面只是唯理主义(Rationalism)的一种胜利。它带给民族的自由远不及带给民族概念的东西多。王朝意识已经渗透进了西方种族的血液,因此之故,它也给西方种族的智性带来了苦恼。因为一个王朝代表着一个历史,它是一块土地上有血有肉的历史,而理智是无时间的和非历史的。大革命的各种观念全都是“永恒的”和“真实的”。普遍人权、自由、平等,这些都不过是字面的和抽象的,而不是事实。如果愿意的话,你可以称这一切是共和的,而实际上,它不过是少数人用全体的名义力图把新理想引入事实的世界的又一个例子。它变成了一种权力,但却以理想为代价,它所做的一切,只是以19世纪的理性化的爱国主义去取代旧的、被感觉到的依附;以一种文明化的民族主义去取代它,这种民族主义只在我们的文化中才有可能,在法国本身,甚至在今天,它还无意识地是王朝的;以作为王朝单位的祖国的概念来取代它,这种概念最初出现于西班牙人和普鲁士人对拿破仑的叛变,以后又出现于德国和意大利的王朝统一战争。从种族与言语、血液与理智的对立中,产生了一种新的、西方所特有的理想,以抵制谱系的理想——母语的理想。在这两种国家都有一些热心人士,想以共和和诗歌的连结去取代皇帝和国王观念的统一力量——这当中有一种“复归自然”的倾向,但是是历史向自然的复归。语言的斗争取代了继承权的战争,在那一斗争中,一个国家力图把它的语言及其民族性强加于另一个国家。但是,人人都会看到,甚至理性主义的国家概念作为一个语言单位,至多也只能模糊而不能取消王朝情感,就像希腊化的希腊人在精神上不能克服他的城邦意识,或一个现代犹太人不能克服民族的佥议原则一样。母语不是从虚无中产生的,相反,它本身乃是王朝历史的产物。若是没有卡佩家族(Capetian line),就不会有法语,而只会有一种北方的罗曼-法兰克语和南方的普罗旺斯语。意大利的书写语言则要归功于德意志的皇帝们,尤其是腓特烈二世。近代的各个国家最初乃是具有古老王朝历史的人口。但在19世纪,把国家看作一种书写语言的单位的第二种概念消灭了奥地利民族,但也许创造了美国民族。从此以后,在所有国家中都出现了从两个对立的方面,即作为王朝历史单位的方面和作为理智单位的方面,去代表民族的两个派系——即种族的派系和语言的派系——但这些思考立即引起了许多政治学上的问题,这些问题要等到下一章来研究。

狮心王 2008-05-26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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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初,当土地上还没有城市的时候,是贵族代表着最高意义上的邦族。“永恒的”和没有历史的农民,则代表着文化破晓之前的一种民族,并且,在最根本的特性上,这种民族乃是原始民族的延续,当邦族的形式再次消逝时,这种民族还残存着。像文化的其他伟大象征一样,“邦族”也是少数人内心里最为珍爱的所有物;热爱邦族的人,生来就属于邦族,就如同热爱艺术和哲学的人,生来就属于艺术和哲学一样,而创作者、批评家和门外汉或诸如此类的人之间的区分,也都是生来就有的——在古典的城邦中,在犹太人的共同一致中,在西方民族中,都是一样。当一个邦族奋起为自己的自由和荣誉而战时,真正激发众人的总是少数人。民族“觉醒了”——这不只是一种辞藻,因为只有这样,全体的醒觉意识才能表现出来。所有这些个人作为族类的“我们”感,昨天还满足于家庭、工作,也许还有家乡的范围,而今天他们突然就变成了不亚于民族的人。他们的思想和感情,他们的自我及其“彼物”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邦族变成了历史的。甚至无历史的农民也变成了邦族的一员,一种日子在他面前破晓了,这时候,他亲历着历史,而不仅仅是让历史从眼前滑过。 @=kg K[t 9  
  但是,在世界城市里,除了那种具有历史而且活生生地经验着、感觉着并企图领导邦族的少数人以外,还出现了另一种少数人;这是一些无时间感的、非历史的文人,他们不是命运的人,而是理性和因果的人,他们在精神上脱离了血液和存在的脉动,他们有着异常清醒的思考意识,这种意识在邦族观念中再也找不到任何“合理的”含义了。世界主义不过是知识界的一种觉醒意识的联想。其中有对命运的憎恶,特别是对作为命运之表现的历史的憎恶。邦族的所有东西都是种族的——因此之故,它找不到可以表现自己的语言,对于需要思维的一切东西,它都感到束手无策,其笨拙简直到了致命的程度。世界主义是书本上的东西,且停留在书本上,其理由还非常充足,但是,除了用更多的理由去捍卫已有的理由以外,在别的方面它是非常软弱的,或者说在用血气去捍卫它的理由方面是非常软弱的。 1!uBzO6/$  
  因此,这种智性非常卓越的少数人只好选择才智的武器,他们只能这么做,因为世界城市纯粹是智性的、无根的,是文明通过假设而获得的共同所有物。天生的世界公民、世界和平主义者和世界调解者——在“战国”时代的中国,在佛教的印度,在希腊化时代,以及在今天的西方世界,都是一样的——是费拉的精神领袖。“面包与马戏”(Panem et circenses)只是和平主义的另一种公式。一切文化的历史中都有一种反邦族的因素,不论我们有没有证据。纯粹以自我为指归的思考,对生命永远是陌生的,因而对历史也永远是陌生的,是不好战的,是没有种族的。想想我们的人文主义和古典主义、雅典的智者派、佛陀和老子吧——更别说那些具有教士的和哲学的世界观的伟大斗士所表现出来的对于一切民族主义的强烈轻视了。不管他们的情形怎样各不相同,但在这一点上是相似的,即种族的世界感、看待事实的政治(因而是邦族的)本能(“不论对与不对,祖国还是祖国!”)、要做演化的主人而不做它的对象的决心(因为二者必居其一)——一句话,即追求权力的意志——必须退却并让位于一种倾向,具有这种倾向的标准人物通常是这样的:他们没有原始冲动,因而只能唯逻辑是从;他们对于真理、理想和乌托邦的世界稔熟于心;他们是相信自己能用逻辑代替现实、用一种抽象的正义代替事实的威力、用理性代替命运的书呆子。这种倾向始于永远胆怯的人,他们使自己从现实退却到斗室、书斋和精神共同体中,并宣布世间的作为是没有意义的;它在每一种文化中都终于世界和平的信徒。每一民族(从历史上说)都有这种无用的废物。甚至他们的头也在观相方面独自构成了一个类别。在“智性的历史”中,他们的地位很高——他们当中有很多闪闪发光的名字——但从现实历史的观点来看,他们是无能的。 >zJHvb)b\  
  一个置身于其事变世界中的邦族的命运,取决于它的种族品质能多大程度上成功地使这些事变对它不产生历史的效力。甚至现在,我们也许还能证明,在中国的战国时期,秦国之所以得胜(公元前250年),是因为只有它与道家的情感保持了距离。无论如何,罗马民族之所以胜过古典世界的其他民族,是因为它能把它的政策措施和希腊主义的费拉本能隔离开。 E#!N8fQ  
  一个邦族就像是获得了活形式的人类。各种世界改良学说的实际结果始终是一种无形式因而无历史的集合。所有的世界改良家和世界公民都代表着费拉理想,不论他们自己是否认识到。他们的成功意味着邦族的历史退位,这种退位不是有利于永久和平,而是有利于另一个邦族。世界和平总是一种单方面的决心。罗马和平对于后来的军人皇帝们和日耳曼军事国王们只具有一种实际的意义,就是,它使一亿多无形式的人口变成了少数武士集团的权力意志的单纯对象。这种和平是以和平的牺牲为代价,与此相比,坎尼战争的损失就显得微乎其微了。巴比伦人的、中国人的、印度人的、埃及人的世界从一个征服者的手中转到另一个征服者的手中,是它们自己的血替这种竞争付出了代价。这就是它们的——和平。当1401年蒙古人征服美索不达米亚时,他们踩着那没有进行自卫的巴格达十万居民的头颅建起了胜利的纪念碑。从智性的观点看来,毫无疑问,邦族的消亡把一种费拉世界放在了历史之上,这是最后的且永远地文明化的历史。但是,在事实的领域,历史回到了一种自然的状态,它在那里交替于长期的服从与短暂的愤怒之间,这种愤怒只会引起流血——世界和平永远也不能消除它——而不能改变任何东西。从前,他们为自己而流血;现在,他们必须为别人而流血,且常常只是为了娱乐别人而流血——这就是区别。一个坚决的领袖,把一万个冒险家聚集在自己身边,就可以为所欲为。如果整个世界只是一个单一的帝国,它就将成为一个仅供这类进行征服的英雄们进行剥削的最大的、可以想象得到的场所。 izP )t  
  “宁死不做奴隶”(Lever doodt als Sklav)是弗里斯兰(Frisian)农民的一句古老格言。每一种晚期文明都选择了它的反面,同时,每一种晚期文明都不得不去体验这种选择所要付出的巨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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