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狮心王 |
2008-05-26 20:29 |
四 kUT2/3Vi 古典民族,按照它们的文化那静态的欧几里得式的精神,都是些规模最小但又可以想象得到的实体单位。希腊人或爱奥尼亚人并不是民族,而是每个城市中的德谟(Demo)才构成为民族。德谟是成年男子的联合,在法律上而且在民族意义上来界定的话,其范围的上限应当是英雄,而下限应当是奴隶。杂居运动(Synoecism)是文化早期所发生的一种神秘过程,即乡村居民放弃自己的村落,集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市镇,它标志着已经具有自我意识的古典民族这般地构成自身的时刻。我们还可以从荷马时代到伟大的殖民时期找出这种形式的民族稳固地构成的方式。它恰恰符合古典文化的原始象征:每个民族都是一个实体,是可见的,可检视的,是一种σωμα(实体),是对地理空间观念的明确否定。 W"{Ggk` 意大利的埃特鲁里亚人同“航海民族”中具有同样名称的人在体质上或语言上是不是同一的,前荷马时代的皮拉斯基人或达奈人的单位与后来的具有多利安或希腊名字的人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关系,这些对于古典历史来说根本不重要。尽管在公元前1100年左右就有了多利安和埃特鲁里亚的原始民族(这是可能的),但是,一个多利安或埃特鲁里亚的邦族从未存在。在托斯卡尼,也像在伯罗奔尼撒一样,只有城邦(City-states),即邦族点(national points),它们在殖民时期只能增多(multiply),而不能扩大(expand)。罗马的几次埃特鲁里亚战争总是对付一个或多个城市的,波斯人和迦太基人所遭遇的民族也是这种类型的。像18世纪那样去谈论(我们现在还这样谈论)“希腊人和罗马人”是完全错误的。我们意义上的所谓希腊“民族”是一个错误的概念——希腊人自己从不知道这种观念。“希腊人”这个名称出现于公元前500年左右,它指的并不是一个民族,而是古典的文化人类的集合,是他们的各民族的总和,以区别于“蛮族的”世界。罗马人则是一个真正的都市民族,对于他们的帝国,除了以无数邦族点即城社的形式来设想以外,不能有别的,他们在法律上和在其他方面把帝国中的所有原始民族都融入了城社之中。当这种形态的民族情感熄灭时,古典历史也就走到了尽头。 xATx2*@X2 我们的任务——历史学家最繁重的任务之一——就是去一代一代地追溯“晚期古典”时代地中海东部各古典民族无声无息的消失,以及一种新的民族精神即麻葛精神的日益有力的输入。 yi7.9/;a 一个麻葛类型的民族是相同信仰者的共同体,这些信仰者族群都知道正确的救赎之路,且通过这一信仰的佥议原则在精神上彼此联系在一起。人们由于具有公民权而属于某一个古典的民族,但由于履行神圣的行动而属于某一个麻葛的民族——这一神圣的行动就是犹太人的割礼、曼达派或基督徒的特殊形式的洗礼。非信徒之于麻葛民族就像异邦人之于古典民族一样——不和他往来,不和他通婚——这种民族隔离是如此之严重,以至于在巴勒斯坦,一种犹太人的阿拉米方言和一种基督徒的阿拉米方言并肩而立。浮士德型的民族,尽管必然地同某一特定的信仰有关,但并不因此而与某一特定的忏悔有关;古典民族在对待自己与不同崇拜的关系上,并不排斥其他的类型;但是,麻葛民族既不多也不少地只包含或此或彼的麻葛教会的观念所涵盖的范围。内在地看,古典民族是和城市联系在一起的,西方民族是和景观联系在一起的,而阿拉伯民族既不知有祖国,也不知有母语。外在地看,这各个民族的特殊的世界观只通过各自在诞生时所发展出来的富有特色的书写文字而表现出来。但也正是因此,一种麻葛型的民族情感所具有的那种内在性和隐秘力量——事实上是一种魔力(magic)——使得我们这种浮士德型的人类(我们已意识到家的观念的缺乏)把它看成是一种完全不可理解的和神秘的东西。这种心照不宣的、凭自我之确信达成的结合(例如在西方民族的家庭中犹太人的那种结合),就是“罗马法”(这个古典标签的称呼,实际上是阿拉米人所创造的)中所谓的“法人”的概念,这个概念不过是麻葛型的共同体观念。后流亡时代的犹太教早在人们发现这个概念之前就已经是一种法人了。 i'Y8-}) 先于这种演化的原始人主要地是一些部落联合体,其中有南阿拉伯的米内人,他们大约出现于公元前第一千年代的开端,他们的名称在公元前1世纪的时候就消失了;说阿拉米语的迦勒底人(Chaldeans)也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作为氏族部落出现了,并在公元前659年至539年统治了巴比伦世界;流亡前的以色列人以及居鲁士的波斯人,也是这样的部落联合体。这些部落人口对联合体这种形式的感受是如此之强烈,以至于亚历山大时代以后,在各个地方发展起来的僧侣集团就接受了那些已经解体的或是虚构的部落的名称。在犹太人和南阿拉伯的示巴人当中,他们被称作利未人(Levites);在米底人和波斯人当中,他们被称作麻葛(仿照的是一个已经消亡的印度部落的名称);而在新巴比伦宗教的信徒当中,他们又被称作迦勒底人(也是仿照一个已经解体的氏族部落的名称)。但是,在这里,如同在所有其他文化中一样,邦族的普遍同意(consensus)的能量完全主导了原始人的古老的部落安排。正如“罗马人民”(Populus Romanus)无疑包括起源大不相同的民族成分,法国人的邦族包括了撒利克法兰克人(Salian Franks)、罗马及古凯尔特的土著民一样,麻葛民族也不再把起源看作是一种区别的标志。当然,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对于马卡比时期的犹太人、甚至对于初期哈里发们的阿拉伯人来说,部落仍是不可小视的;但对于这个世界上精神已经成熟的文化民族来说,例如对于塔木德时期的犹太人来说,部落已不再有任何意义了。有信仰的人,就有民族——甚至承认其他任何区分都是一种亵渎。在早期基督教时代,阿迪亚贝纳(Adiabene)的君王和他的人民一起集体改信犹太教,事实上,他们是被并入了犹太民族。同样的情形也适用于亚美尼亚的贵族,甚至适用于高加索的部落(它们在那个时期必定已经大规模地犹太化了),并在相反的方向适用于阿拉伯的贝都因人(Beduins),一直到南部最顶端,除此之外,还适用于远及乍得湖(Lake Chad)的非洲部落。在此,对于诸如此类的种族区分,甚至可以明显地找到一种邦族的共同情感的反证。据说,甚至今天,犹太人在自己人当中一眼就能辨认出差别十分大的种族,在东欧的犹太人集居区,“部落”(《旧约》意义上的)也能清楚地辨认出来。但是,这些并不构成邦族的差别。根据冯·艾尔克特(von Erckert)的观点,西欧的犹太人类型普遍地分布在非犹太人的高加索民族当中,而根据威森堡(Weissenberg)的观点,这种犹太人类型并不出现在南阿拉伯长头型的犹太人当中,在那里,示巴人的墓刻表现出一种几乎可以称作是罗马人或日耳曼人的人种类型,这种类型是这类犹太人的祖先,他们至少在耶稣诞生时就已经由于传道者的努力而改宗了。 fk*(8@u> 但是,部落原始人融成波斯人、犹太人、曼达派、基督徒等等麻葛型民族的这一过程,一定十分普遍地和大规模地出现过。我已经注意到了一个具有决定性的事实,就是,在公元开始之前很长一段时间,波斯人所代表的不过是一个宗教共同体,当然,由于接受了玛兹达信仰,他们的人数就无限地增多了。巴比伦宗教在那个时候消亡了——这意味着,它的信徒一部分变成了犹太人,一部分变成了波斯人——但从中也出现了一种新的宗教,一种在精神上不同于犹太宗教和波斯宗教的宗教;这是一种占星的宗教,它具有迦勒底人的名称,它的信徒构成了一个真正说阿拉米语的民族。从这种具有迦勒底-犹太-波斯的民族性的阿拉米人口中,首先出现了巴比伦的塔木德法典、诺斯替教和摩尼教,其次在伊斯兰时期出现了苏非派(Sufism)和什叶派(Shia)。 r@G*Fx8Z 另外,正如从以得撒所看到的,古典世界的居民也是作为麻葛型的民族而出现的。在东方的习语中,“希腊人”意指的是所有信奉调和祀拜的、被晚期古典信仰的“佥议”原则联系在一起的人们的集合体。希腊化的城市民族不再处在这一图象之中,后者所表现的只是一个信仰者即“秘仪崇拜者”的共同体,他们在赫利俄斯(Helios)、朱庇特(Jupiter)、密特拉、至尊的上帝等等名目下崇拜一种耶和华或安拉。在整个东方,希腊性(Greekness)是一个明确的宗教概念,就此而论,这个概念是和当时的事实完全一致的。城邦的情感几乎消失了,一个麻葛民族既不需要家,也不需要具有源头的共同体。甚至塞琉西帝国的希腊主义——其在土耳其斯坦和印度河流域造成了改宗——在精神形式上也是和波斯人及后流亡时期的犹太教相关联的。后来,阿拉米人波菲利(Porphyry)——普罗提诺的学生——试图按照基督徒和波斯人的模式把这种希腊性组织为一个祀拜教会,朱理安(Julian)皇帝则把它提升到国教的尊贵地位——这不仅是一种宗教性的行动,而且是、并首要的是一种民族性的行动。当一个犹太人信奉太阳神索尔(Sol)或阿波罗的时候,他由此就成了一个希腊人。例如普罗提诺的老师并可能也是奥利金(Origen)的老师阿摩尼乌斯·萨卡斯(Ammonius Saccas)(卒于公元242年),也是“从基督徒变成希腊人”的;同样,波菲利也是天生的马勒古(Malchus),而且(像“罗马”法学家乌尔皮安一样)是提尔(Tyre)的腓尼基人。在这些例子中,我们看到,法学家和国家官吏使用的是拉丁名字,而哲学家使用的是希腊名字——从现代的和宗教的研究的语言学精神来看,把这些人看作是古典城市民族意义上的罗马人和希腊人,这在历史上看是完全合理的!但是,伟大的亚历山大里亚学派中有多少人只是麻葛意义上的希腊人呢?就出身而论,普罗提诺和丢番图(Diophantus)难道没有可能是犹太人或迦勒底人吗? 6St= r)_ 然而,基督教徒在一开始也觉得自己像是麻葛类型的民族,并且,其他的人,如希腊人(“异教徒”)和犹太人,也是这样看待自己的。后者还十分合乎逻辑地把他们脱离犹太教看作是极大的背信,而前者则把他们的传道活动向古典城市的渗透看作是一种入侵和征服,至于基督徒的方面,则称怀有其他信仰的民族是“ταεθνη”(异教徒)。当一性论派和聂斯脱利派从正教中分离出来的时候,新的民族就产生了,新的教会也产生了。自1450年以来,聂斯脱利派一直被马·希蒙(Mar Shimun)统治着,马·希蒙既是他的民族的君王,又是它的教长,并且与苏丹相反,他拥有很早以前犹太人之王里希·加路太在波斯帝国中所拥有的完全相同的地位。如果我们想要理解基督徒后来的多次迫害,就不能忽视这种民族意识,因为它源自于一种特殊的和确定的世界感,因而具有一种自明性,一种先验的确定性。麻葛式的国家和正统的概念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哈里发政权、民族和教会形成一个紧密的单位。阿迪亚贝纳是作为民族皈依犹太教的,奥兹尔欧尼(Osrhoene)大约在200年时(真是快!)从希腊宗教转向了基督教,亚美尼亚则在公元6世纪从希腊宗教转向了一性论教派。这些事件中的每一件事都说明了一个事实,就是国家和作为一个法人的正教共同体其实是等同的。如果让基督徒住在伊斯兰国家,让聂斯脱利派住在波斯人的国家,让犹太人住在拜占廷人的国家,他们就不是也不可能作为非信徒而属于那个国家,因而他们仍要交回给他们自己的司法处理。如果由于他们的人数或他们的传道精神的缘故,而使他们成为了延续国家和信众共同体的同一性的威胁,这时,迫害就会成为全民族的责任。正是由于这个缘故,首先是“正教”(或“希腊正教”)基督徒,接着是聂斯脱利派基督徒,在波斯帝国受到迫害。戴克里先作为“哈里发”(君主兼神)也把帝国统治同异教徒的各种祀拜教会联系在一起,并诚心实意地把自己看作是这些信众的大教主(Commander),而他也未能逃脱镇压他种宗教的责任。君士坦丁改造了“真正的”教会,并在这一行动中改造了拜占廷帝国的民族性。从此以后,希腊名称慢慢地传到了基督教国家,特别是传到了得到作为信众首领的皇帝的承认并准许加入公会议的基督教国家。就这样,拜占廷的历史图象中出现了一些不确定的轮廓——290年,其在组织形态上还是古典的帝国统治,但其实体已是一个麻葛型的民族国家;到312年,民族性改变了,但名称没有变。在“希腊人”这个名称下,先是作为一个异教国家和基督徒作战,接着是作为一个基督教国家和伊斯兰作战。并且在同后者的战斗中,伊斯兰本身也是作为一个民族(阿拉伯民族),民族性越来越深刻地在这些事件上打上了自己的印记。因此,现今的希腊人是麻葛文化的一种产物,先是经由基督教教会得到发展,接着是经由这一教会的神圣的语言,最后是经由这一教会的名称而得到发展。伊斯兰是从穆罕默德的故乡得到其阿拉伯的名称的,并把这一名称作为其民族性的标记。把这些“阿拉伯人”同沙漠上的贝都因部落等同起来是错误的。那创造新民族及其热情的、富有特征的心灵的东西,乃是新信仰的共通感。它的统一性也像基督徒、犹太人或波斯人的统一性一样,不是从种族和家乡中派生出来的,因而它不会“迁徙”;相反,它的无限扩张是由于它把早期麻葛民族的绝大部分并入了自身之中。随着公元第一千年代的结束,这些民族全都变成了费拉民族的形式,自那个时候起,土耳其统治下的巴尔干人的基督教民族、印度的帕西人、西欧的犹太人,都是作为费拉而生存的。 5F kdGF 在西方,自鄂图大帝(936~973年)时期开始,浮士德类型的国家越来越醒目地出现,由于它们的出现,加洛林时期的原始民族很快地解体了。到公元1000年,那些“最关紧要”的人们已经到处开始感到自己是德国人、意大利人、西班牙人、法国人;而在不到六个世代以前,他们的祖先在心灵的深处还是法兰克人、伦巴第人和西哥特人。 dx%z9[8~{. 这种文化的民族形式,像它的哥特式建筑和它的微积分一样,也是建立在渴望无限的倾向上的,这无限既是空间意义上的,也是时间意义上的。其邦族感情首先包含有一种地理意义上的眼界,考虑到时代和它的交流手段的状况,这种眼界说得上是开阔,是其他任何文化所无与匹敌的。祖国作为一片广袤的领土,作为一个区域,它的边界是个体的眼力所不可穷尽的,可是,个体却愿意保卫它并为它而死;而就其象征性的深度和力量而言,祖国是其他文化的人所不可能理解的。麻葛式的民族并不具有这样的一个世俗的家;古典式的民族则只是把它当作一个焦点。祖国的现实性——甚至在哥特时代,它就以一种情感联合体的形式把来自阿狄格河(Adige)两岸的人们同住在立陶宛的修会城堡中的人们结合在一起——甚至在古代中国和古代埃及也是不可想象的,这种现实性与罗马和雅典的现实性形成了最尖锐的对比,因为在罗马和雅典,德谟的每个成员也经常能看到其他国家的人。 Okq,p=D6 更强有力的是对时间距离的感受性。在祖国观念(它是民族生存的一种后果)出现之前,这种热情引发了另一种观念——即王朝的观念——浮士德型的国家的出现就归功于这种观念。浮士德型的民族是历史的民族,是这样一种共同体:它们觉得自己不是由于地点或共通感而是由于历史而联系在一起的;这种共同命运的显著象征和容器,便是居于统治地位的“家庭”。对于埃及人和中国人来说,朝代是另一种意义的象征。在这里,它所意指的东西——作为一种意愿和一种活动——就是时间。我们的过往、我们的将来,都可以在一个世代的存在中体现出来;我们对此的感觉是十分深刻的,不是统治者的所谓无足轻重所能推翻的。有关系的不是人,而是理念,正是为了理念,千千万万的人在家系的争执中常常怀着信念斗争到死亡。在古典的人的眼中,古典历史只是一连串偶然的事件从一个时刻导向另一个时刻;在麻葛文化的成员的眼中,麻葛型的历史是一种世界计划在人类中并通过人类的逐步实现,这种世界计划是上帝所设计的,并在创世与洪水之间得到完成;但是,浮士德型的历史在我们的眼中是有意识的逻辑的一种独特的、伟大的愿望,为了实现这个愿望,国家是由它的统治者所领导和代表的。这是一种种族的特征。它不具有且不能具有理性的基础——它只是被感觉到是这样,并且由于它是被感觉到是这样,所以,日耳曼迁徙时期的伙伴信任感发展成为哥特时期的封建忠诚、巴罗克时期的高贵性以及19世纪的仅仅看起来非朝代的爱国心。我们不要错误地判断这种情感的深刻性和高贵性,因为有的是列举不尽的发伪誓的朝臣和庶民,有的是朝臣们阿谀奉承和庶民们卑躬屈膝的永恒的喜剧。所有伟大的象征都是精神的,只有在它们的最高形式中才能被理解。一个教皇的私生活对教皇政治的观念毫无关系。狮王亨利的背信就表明,在邦族形成的时期,一个真正的统治者是怎样充分地感到“他的”民族的命运就体现在他自己的身上。在历史的面前,他就代表着那命运,有时还要以自己的荣誉为代价去代表。 96WzgHPWo 所有的西方国家都有其王朝的源头。在罗马式甚至早期哥特式的建筑中,加洛林原始人的心灵还动如脱兔。世上并无所谓法国或德国的哥特式,而只有萨利安的(Salian)、莱茵的(Rhenish)和士瓦本的哥特式,正如世上只有西哥特的(北西班牙、南法兰西)、伦巴第的和萨克森的罗马式一样。但是不久,在这种心灵上面,出现了由那具有种族特征的人类所组成的少数人,他们感到自己作为一个邦族的成员赋有伟大的历史使命。由于这少数人的出现,就产生了十字军,在这些十字军中,真正地出现了法国的和德国的武士。浮士德式的民族的一个标志是,他们意识到了他们的历史的方向。但是,这种方向是附着在世代相传上的,并因此种族理想的性质完完全全地是谱系的(genealogical)——甚至达尔文主义及其家世和遗传学说也是对哥特人宗系的一种讽刺——同时,作为历史之世界,当每个人都生活在这种世界的层面时,不仅包括统治者或其他人的个人的家系,而且也包括作为全部历史事件的基本形式的民族的族系。要有非常准确的观察力才能领会,这种浮士德式的谱系原则及其著名的门当户对和血统纯粹的历史观念,对于埃及人和中国人都是极其陌生的——由于他们的历史倾向的原因——正如它对于罗马贵族和拜占廷帝国也是陌生的一样。另一方面,如果没有这一原则,我们的农民或城市里的贵族就是不可想象的。我在上面已经剖析过的科学的民族概念,主要地源自于哥特时期的谱系意义。所谓民族都有它们的族系的看法,使得意大利人为自己是罗马的后裔而感到自豪,使得德国人一想到自己的条顿祖先就感到骄傲,这和古典人的信念是完全不同的,那一信念使他们相信自己是英雄和神的无时间性的后裔。最后,1789年以后,当母语的概念开始与王朝原则相匹配时,有关一种原始的印欧民族的一度纯科学的幻想就变成了一种被人深深地感到的“雅利安种族”的谱系,在这一过程中,“种族”一词几乎就成了命运的一个代称。 NcA
`E_3 但是,西方的“诸种族”并不是伟大邦族的创造者,而是它们的结果。在加洛林时代,还根本不存在什么种族。正是武士的阶级理想,以不同的方式对德国、英国、法国和西班牙创造性地发挥着作用,使那在各个国家内部被作为种族加以感受和经验的东西铭刻在了一个广大的地区中。正如我前面刚刚说过的,门当户对和血统纯粹的观念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这个观念是历史的,是古典世界所感到陌生的。正因为统治家族的血统是和整个国家的命运与存在凝成一体的,因此,巴罗克的国家体系具有谱系结构,而其大多数的重大危机都采取的是朝代更迭的战争形式。甚至使世界的政治组织安定了一个世纪的拿破仑的灾难性的毁灭,也是由于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个冒险家胆敢用自己的血统去驱逐旧朝代的血统,而他对一种象征的攻击使得对他的抵抗变成了一种神圣的历史责任。因为所有这些民族都是朝代命运的结果。世上之所以有一个葡萄牙民族,西班牙的美洲之所以有一个葡萄牙的巴西,皆是1095年勃艮第的亨利伯爵(Count Henry)的婚姻的结果。世上之所以有瑞士人和荷兰人,是反抗哈布斯堡家族的结果。洛林之所以是一个地方的名称而不是一个民族的名称,是洛泰尔二世(Lothar Ⅱ)绝嗣的后果。 '9\cIni0 把查理曼时代的松散的原始人凝成德意志国家的是恺撒式的观念。德意志和帝国是不可分离的两个观念。霍亨斯陶芬王朝的衰落意味着一个伟大的王朝被一伙小而又小的王朝所取代了;哥特类型的德意志国家甚至在巴罗克时代开始之前——就是说,当国家观念在领头的城市,如巴黎、马德里、伦敦和维也纳,被提升到更高的理智层次的时候——就已经内在地分裂了。所以,常规的历史说,是三十年战争毁灭了繁荣昌盛的德意志。其实不是这样的;三十年战争能够以这种不幸的形式出现,这本身就足可以证实和表明一种早已成定局的衰落——它是霍亨斯陶芬家族没落的最后结果。几乎不可能再有更具说服力的证据可以证明浮士德式的国家是朝代的单位。但因此,又一次,萨利安王朝和霍亨斯陶芬家族也从罗马人、伦巴第人和诺曼人当中创造了——至少是在观念上——一个意大利国家。只有帝国才有可能使他们向罗马时代伸手求救。尽管外来的势力引起了城里人的敌意,分裂了两个重要的等级,使贵族倒向了皇帝,使僧侣倒向了教皇;尽管在教皇党(Guelph)和保皇党(Ghibelline)之间的这类冲突中,贵族很快就失去了它的重要性,教廷通过反王朝的城市而取得了政治上的最高权利;尽管最后只剩下一帮掠夺成性的国家——它们的“文艺复兴”式的政治与哥特式的帝国那高瞻远瞩的世界政策是相对立的,就像米兰从前反对红胡子腓特烈的意志一样——然而,一个统一的意大利(Una Italia)的理想、一个但丁曾为其牺牲他平静的生活的理想,正是伟大的德意志皇帝们的一种纯粹的王朝的创造物。文艺复兴的历史眼界是城市贵族的眼界,它把这个国家从自我实现的道路引到了想象所能及的远处。在整个巴罗克和罗可可时期,土地被降低到一种仅仅作为外来家族的权力政治的抵押品的境地。直到1800年以后,浪漫主义才兴起了,并以一种使它成为一种政治力量的强度重新唤醒了哥特式的情感。 OG$n C 法国民族是由它的国王们从法兰克人和西哥特人当中铸造出来的。1214年,在布汶战役(Bouvines)中,它终于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一个整体。更重要的是哈布斯堡家族的创造,它从既不是由言语、也不是由民族情感或传统而连结在一起的一种人口当中,产生了一个奥地利国家,而这个国家的民族性在保卫玛利亚·特雷莎(Maria Theresa)和抗击拿破仑这两件事上有最好的证明——这是它最初的也是最后的考验。巴罗克时代的政治史主要是波旁家族和哈布斯堡家族的历史。崛起的韦廷(Wettin)家族取代韦尔夫(Welf)家族便是为什么“萨克森”在800年的时候在威悉尔(Weser)河流域而现今却在易北河(Elbe)流域的原因。朝代的一系列事件,最后还有拿破仑的干涉,使巴伐利亚的一半分享了奥地利的历史,使巴伐利亚国家由法兰克尼亚(Franconia)和士瓦本的大部分所组成。 ?(ORk|)kU 西方最晚的国家是普鲁士,和罗马是古典城邦情感的最后创造物、阿拉伯是一种宗教共通感的最后产物一样,普鲁士是霍亨索伦王室(Hohenzollerns)的一种创造物。在费尔贝林战役(Fehbellin)中,这个年轻的国家获得了人们的承认;在罗斯巴哈战役(Rossbach)中,它为德国赢得了胜利。正是歌德用他对于历史转折点的准确眼光把那时新发表的《明娜·封·巴尔赫姆》(Minna von Barnhelm)描述为具有特殊的民族内涵的第一部德国诗歌。它是又一个例子,一个具有深刻意义的例子,说明了西方各国是如何按朝代来界定自己的,说明了德国是如何由此而一举重新发现自己的诗歌语言的。霍亨斯陶芬统治瓦解时,德国的哥特式文学也瓦解了。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整个西方文学的黄金时代——里,在各个地方出现的东西再也不配称为哥特式的。但是,由于腓特烈大帝的胜利,一种新的诗词出现了。“从莱辛到黑贝尔(Hebbel)”,和从“罗斯巴哈到色当”是一样的意思。那种有意识地先是依靠法文,然后依靠莎士比亚(Shakespeare)和民歌,最后(在浪漫主义中)依靠武士时代的诗歌去恢复那一失去的联系的企图,至少产生了一种艺术史的独特现象,这种艺术史,虽则从没有真正地达到自己的目的,但大部分都闪现了天才的光芒。 }M4dze 到18世纪末,这种非凡的转变终于得以完成,邦族意识力图在这一转变中把自己从朝代原则中解放出来。尤其明显的是,这种情形在英格兰早就发生了;在这一联系中,大部分的读者都会想到“大宪章”(Magna Charta)(1215年),但有些人一定会看到,在相反的方面,对国家的承认本身就包含着对它的代表的承认,这一承认赋予了王朝情感一种具有新鲜力量的深刻性和完美性,而这正是大陆的各民族还几乎全然陌生的。如果说现代英国人是(但并没有这样表现出来)世界上最保守的人类,如果结果是英国人的政治管理乃通过国家脉动的无言的和谐而不是通过直率的讨论来解决自己的问题,且因此直到现在它仍是最成功的管理,那么,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王朝情感早早地摆脱了它在君主权力中的表现。 .W]k8N E 反之,法国大革命在这方面只是唯理主义(Rationalism)的一种胜利。它带给民族的自由远不及带给民族概念的东西多。王朝意识已经渗透进了西方种族的血液,因此之故,它也给西方种族的智性带来了苦恼。因为一个王朝代表着一个历史,它是一块土地上有血有肉的历史,而理智是无时间的和非历史的。大革命的各种观念全都是“永恒的”和“真实的”。普遍人权、自由、平等,这些都不过是字面的和抽象的,而不是事实。如果愿意的话,你可以称这一切是共和的,而实际上,它不过是少数人用全体的名义力图把新理想引入事实的世界的又一个例子。它变成了一种权力,但却以理想为代价,它所做的一切,只是以19世纪的理性化的爱国主义去取代旧的、被感觉到的依附;以一种文明化的民族主义去取代它,这种民族主义只在我们的文化中才有可能,在法国本身,甚至在今天,它还无意识地是王朝的;以作为王朝单位的祖国的概念来取代它,这种概念最初出现于西班牙人和普鲁士人对拿破仑的叛变,以后又出现于德国和意大利的王朝统一战争。从种族与言语、血液与理智的对立中,产生了一种新的、西方所特有的理想,以抵制谱系的理想——母语的理想。在这两种国家都有一些热心人士,想以共和和诗歌的连结去取代皇帝和国王观念的统一力量——这当中有一种“复归自然”的倾向,但是是历史向自然的复归。语言的斗争取代了继承权的战争,在那一斗争中,一个国家力图把它的语言及其民族性强加于另一个国家。但是,人人都会看到,甚至理性主义的国家概念作为一个语言单位,至多也只能模糊而不能取消王朝情感,就像希腊化的希腊人在精神上不能克服他的城邦意识,或一个现代犹太人不能克服民族的佥议原则一样。母语不是从虚无中产生的,相反,它本身乃是王朝历史的产物。若是没有卡佩家族(Capetian line),就不会有法语,而只会有一种北方的罗曼-法兰克语和南方的普罗旺斯语。意大利的书写语言则要归功于德意志的皇帝们,尤其是腓特烈二世。近代的各个国家最初乃是具有古老王朝历史的人口。但在19世纪,把国家看作一种书写语言的单位的第二种概念消灭了奥地利民族,但也许创造了美国民族。从此以后,在所有国家中都出现了从两个对立的方面,即作为王朝历史单位的方面和作为理智单位的方面,去代表民族的两个派系——即种族的派系和语言的派系——但这些思考立即引起了许多政治学上的问题,这些问题要等到下一章来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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